Re: [校園] 臺大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組成比例

看板NTU作者 (JW)時間13年前 (2011/06/03 03:5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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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生社員大家好: 我是學生社員代表王上仁。 有關此討論串中有關社員代表席次分配的爭議白代表正偉關於會場秩序的質疑, 以及我個人最在意的資訊/行政透明問題,謹此對各位社員報告我的看法。 一、社員代表席次分配 我認為無論是教師職員學生各佔三分之一,如現狀 或教師職員學生依社員所佔人數分配,如郭同學所提議,都是不合理的。 理由是, 台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組織上並不屬於台灣大學。 合作社是一個獨立的法人,主管機關是社會局(所以不是總務處也不是教育部),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壓力,因為我們的角色比起高中福利社,比較像外來廠商) 理論上所有的社員與社員代表,都沒有道理把在台灣大學的身分帶進來。 並且,合作社社員代表在決定社務時造成的利益分配, 也不會對教師、職員、學生有不同而且巨大的影響。 因此我認為最合理的做法是,不設保障名額、也無教師職員學生的劃分, 一律都是以社員的身分參選,並由最高票開始照票數高低依序當選。 至於因為選出人數過於龐大造成的選務不便, 我認為適宜的做法是將社員代表席次減半。 目前社員代表人數高達一百五十人的現狀,除了徒增開會成本, 對於社員意見的充分代表,我並不認為有幫助。 郭代表復齊提出的按人數比例分配,雖未臻完善,並不足夠合理; 但現狀的教師、職工、學生各五十人的劃分,更是荒謬。 我國民意代表選舉,什麼時候區分過士農工商? 當我們以階級/權力角色劃分席次,而所代表的人數又與席次有懸殊差距的時候, 應該不難發現這樣的劃分是錯誤的。 (我個人把台大切成椰林大道以北區跟以南區,以及醫學院社科院等非總區選區 然後按照人數比例分配席次還合理一點。) 二、社員代表大會之會場秩序 關於會場秩序之混亂,社員可以參考郭代表與白代表的文章。 簡而言之,會議過程中有許多關於議事規則的爭議; 並且因為在場代表情緒激動,有爭相發言的情況出現, 主席也未能維護會場秩序,因此造成許多代表的不快與不耐。 個人意見, 首先,我認為社員代表對於議事規則的認識,以及遵守的態度是必須建立的。 什麼樣的議題應該在幾日前向哪一個單位提出、該單位應如何處置並公告; 什麼樣的問題有什麼樣的發言優先順序、討論何項議題的時候應該如何針對議題發言, 我想這都是社員代表們,如果要能代表社員的意見,必須有的認識。 並且今日開會時,社會局的人民團體科林科長(合作社的主管單位)有提及, 「如果合作社本身有自訂議事規則,則當遵照辦理;如果沒有自訂議事規則, 便按照一般議事規則程序進行。」 因此我主張合作社應給予各屆社員代表,充分的學習議事規則的機會(無論是以提供資料 ,或針對議事規則進行簡單的授課等等);如果需要,則自訂合作社內部應遵守的議事規 範,並且明訂各項有關議題何時提出、如何決議的章程,以免又發生白代表所提出會場 混亂、降低開會效率並損及社員權益的情形。 三、資訊/行政透明問題 我個人最在意、並且我認為合作社最大的不合理處, 其實是它的一切,對於社員們都渾沌不明。 社員們可以把合作社想像成一間公司(沒錯,比起高中福利社我們更像外來廠商), 各位社員們是股東、社員代表大會類似董事會, 而合作社的經理、職員們是決策執行單位。 但一直到目前,合作社都沒有盡到應盡的資訊公開。這點我做為社員代表,也要跟各位 社員們道歉,我會與有相同理想的代表們繼續努力。 相信不少人知道小福樓下有一間辦公室,那是合作社的辦公室。 根據法規,各位可以到該辦公室索取很多應得的資訊,例如社員代表大會的會議記錄。 但這些一直都沒有做好。合作社內部因為意見分歧與執行不力,一直未能在此處對各位 代表善盡職責。 因此我主張應依據相關法規在合作社內部明訂有關合作社資訊公開的執行細則,並促使 合作社內部有關單位按章執行,公開合作社的財報、人事等資訊給各位社員。 並且社員應該會有意見想對社員代表或合作社經理傳達、或有問題要詢問;但現狀是幾乎 不得其門而入:小福辦公室基本上不受理相關意見、網站也未有良好的資訊溝通管道。 意即社員們選出社員代表們後,便對所有決策失去監督手段,嚴重損及社員權益。因此我 主張合作社應(至少以通訊方式,例如網路)建立收集社員意見的管道,以求社員利益的最 大化,而非由社員代表或理監事閉門造車,造成今日如白代表所言,每個社員代表都沒幾 票,社員們也不知道去哪裡表達自己意見的窘境。 以上是我關於合作社現狀的幾點意見,謹此向各位學生社員報告。 希望能尋得社員們的回饋(無論是贊成或反對),因為若沒有太大的問題, 我將擇定適當會議將此案提出並議決。需要各位社員支持或反對的聲音。 如對上述三點或合作社營運有其他相關疑義,請不吝與我聯絡。謝謝。 合作社學生社員代表 王上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223 ※ 編輯: wer7889 來自: 140.112.249.223 (06/03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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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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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09:49, , 2F
推合作社應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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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1:09, , 3F
我們組團去辦公室要記錄會有用嗎?還是該請社會局施壓?
06/04 01:09, 3F

06/07 11:10, , 4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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