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於『總圖有變態』一文之事件

看板NTU作者 (奪真書生A.W.)時間16年前 (2009/12/07 18:25), 編輯推噓16(1603)
留言19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由圖書館的回覆 圖書館雖然無調查權,移送資料時亦暫無法確認是否為騷擾情節,基於關切本案處理主動 與駐警隊連繫,獲知有關資料、證物即轉交轄區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警、檢機關已展開 偵辦及約談,學校相關調查單位(駐警隊、教官等)已全力配合處理。倘若圖書館日後接到 警、檢等司法單位請求,亦會協助調查。 現在檢警機關已展開約談,全案也已進入調查程序 在真相未明之前,所謂的人肉搜索、聽別人說、板上看到...皆缺乏明確証據 且對指涉對象構成一定的傷害 第三百十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既然現在還在調察程序,就代表結果仍不明朗 因此,希望各位板友可以盡量不要再出現這一類的推文或po文

是xx系!

昨天看到x板說是ooo系的!
這樣的推文對實際情況並沒有幫助 反而對文中的系所造成傷害 當然,要散布照片等情況更為嚴重, 尤其是非犯案當下的畫面(且犯案畫面公告亦有一定規範) 因此也請板友不要在情況未確定之前,就任意指摘或散佈,以免觸法 發生這樣的情況當然大家都很憤怒, 但是捕風捉影的謠傳亦對同學們保護自己沒有幫助,且有觸法的疑慮 請各位板友在分享心情時可以小心一些 當然,各位板友要對整起案件的程序進行討論,認為圖書館安全有疑慮, 或者分享要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等等之類的,當然可以繼續討論 以上 wearyto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19

12/07 18:27, , 1F
12/07 18:27, 1F

12/07 18:28, , 2F
中肯
12/07 18:28, 2F

12/07 18:30, , 3F
推板主用心
12/07 18:30, 3F

12/07 18:30, , 4F
推板主用心!
12/07 18:30, 4F

12/07 18:30, , 5F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12/07 18:30, 5F

12/07 18:31, , 6F
所以要等經證明為事實以後才能公布..吧 只好多小心了
12/07 18:31, 6F

12/07 19:52, , 7F
推版主用心
12/07 19:52, 7F

12/07 20:55, , 8F
又來以上了 = =
12/07 20:55, 8F

12/07 21:01, , 9F
推板主用心
12/07 21:01, 9F

12/07 21:13, , 10F
大推!
12/07 21:13, 10F

12/07 21:28, , 11F
推 
12/07 21:28, 11F

12/07 21:52, , 12F
推板主認真的提醒
12/07 21:52, 12F

12/07 22:35, , 13F
推~
12/07 22:35, 13F

12/07 22:38, , 14F
12/07 22:38, 14F

12/07 23:23, , 15F
大推
12/07 23:23, 15F

12/07 23:23, , 16F
GJ XD
12/07 23:23, 16F

12/08 00:30, , 17F
推一個
12/08 00:30, 17F

12/08 00:36, , 18F
推!
12/08 00:36, 18F

12/08 10:43, , 19F
12/08 10:43, 19F
文章代碼(AID): #1B7DWNB2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