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事] 有關社科院遷回校總區(歡迎轉錄)
看板NTU作者pingchieh (A beautiful day)時間18年前 (2008/01/10 01:20)推噓50(50推 0噓 101→)留言151則, 41人參與討論串1/4 (看更多)
看來大家比較愛推文
不過還是回文比較看得懂
先說明一下,原文(修文前)的圖片空間是我的,裡面也可以看到學號,是電資院的學生。
借原po放圖用,不過看到踴躍的推文只好把圖改放到開放空間。
原文不是我寫的。
我也覺得語氣不好,霸道跟無理這樣的用詞的確太過火了。
然後我想稍微做些說明,
一方面是我自己的想法,一方面也歸結一下我同學們(資訊系所,幫括原po)的想法。
社科院回到總區,其實是大家都贊成的。
我到現在還沒親耳聽到哪個人說不想要社科院遷回來。
畢竟我自己也有旁聽過在醫學院、法學院的課。
真的是很麻煩。
所以先說明,至少在跟我討論過的這群人中,包括原po。
都沒有「不想要社法學院搬回總區」這樣的想法。
也「贊成社法學院搬回總區」。
所以請社法的各位不要說,「我們搬回總區,還要被pingchieh那種人罵!」
至少,我,沒有任何要罵你們的意思。
我也知道這些事情到目前為止,決定權完全不在學生手上。
我想原po針對的,也不是板上的各位,而是部份決策者。
所以對於「社法學院搬回總區」,我們是完全沒異議的。
我們有意見的是,關於綠地規劃、道路規劃、政策的決定與執行 這些議題。
建築規模是否有必要這麼大?
建築的設計是否還有改善的空間?
是否合乎學校法規、以往校務會議決定?
學校是否有必要再多一個閱覽室,甚至是圖書館?
與綠地結合是否就是要將建築深入綠地中?
(我想這不是一個讓學生享受綠地的好方法。個人意見。)
道路的規劃是否合理?是否會影響校園安全、教學品質?
從設計圖中的建築規模、議記錄中可以看到,陳副院長以及社科院方面的意見是,
這棟氣派的建築希望「可以做為象徵台大的建築物。」
各位對於「由部份草坪、既有道路改建而成的社科學院」來代表台大,又有什麼想法?
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我想仍需多做討論。
現在的情況就是,設計似乎已經定案了,不免讓人覺得過於倉促。
因此原po才發出這樣的消息希望能有緩衝空間。
板上的各位也都可對這些議題多加發揮,也希望能將想法傳達給學校方面。
我個人當然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個人認為,部份決策者、設計者的想法是,
希望蓋出一棟龐大、氣派,能作為台大代表的建築物。
不過,台大真的需要這樣一個代表嗎?
由社科院建築來代表台大?
由一棟在21世紀蓋的建築來代表歷史悠久的台大?
在我的主觀的想法裡,
現代(近幾十年來)建築要成為經典、成為代表性建築的可能性太低了。
看看台灣,那些曾經想要展現氣派的建築物,現在看在你眼中,你有什麼想法?
這些水泥、鋼骨、玻璃架起來的東西,幾十年後都是一樣。
綠地就不一樣了,
想想,三十年後,假設台北仍然不斷進步、更加繁榮。
在大樓更多、建築物更加密集的台北市。
一棟三十年前蓋的社科院,跟一塊大安區難得的大塊綠地相比。
哪一個比較重要?
學校是以學術、學生為重的,
學校中的建築物,應該以功能為重,以適合這個校園為重。
尤其當你只是學校體系中的一部分。
而不是讓你展現你的氣派,你的power。
變更校地規劃的影響是很大的,是長久的。
如果真的想要做到「校園永續經營」,那就該以更長遠的眼光來看待這件事。
希望大家能夠更理性點來討論這些問題,
發言如果冒犯的地方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 引述《MAX0408 (麥斯)》之銘言:
: 社會科學院遷回校總區的案子 下面是社會科學院所希望的設計圖以及發言
: 讓大家看看他們的霸道與無理
: 這件事情不是剛開始 是要定案了!!
: 以下為設計圖:
: http://tinyurl.com/242qyx
: 這個設計圖破壞了原本的大草地(T字形下方的廣場,硬是要弄成一條社科院大道)
: 就為了法社分館多出來的華麗大門封掉了原本後門的馬路
: 改開資訊系館旁邊那條15m的馬路做為替代道路
: 以下為部分會議紀錄(由校園規劃小組提供) 讓大家看看他們有多過分:
: 總務處意見:
: 本案建築面積過大,嚴重壓縮綠地面積,
: 違反本校校園規劃原則及綜合規劃設計報告書(2005)「保留現有草坪為原則;
: 若因特殊原因,建築體可延伸至綠地1/3為極限。」
: (還有,變更綠地要經過校務會議通過)
: 社科院、陳正倉副院長:
: 閱覽室為社科院與法學院所共用,並開放給全校師生使用,
: (簡單來說就是就是社法強占了一塊綠地弄社科院大道+閱覽室然後施捨給大家用,
: 但是大家應該還記得去年法圖的佔位子事件,想就知道到時候會怎樣)
: 96.10.31的設計已經算過給全校師師生數,早已內縮4.7m;96.11.21之設計案又已內縮
: 2m。閱覽室為本設計之最大特色,將命名為辜振甫先生紀念圖書館,
: 未來亦將繼續向台泥公司募款,因此應保有此特色為並使其優雅。
: (就是為了使其優雅要開一個社科院廣場+強占綠地+封閉既有道路+硬是在別人系館旁開路)
: 站在全校建築、學生活動立場來看,應該整個綠地一起規劃,
: 包括移除飛機、拆除機械工廠,綠地的認定應包含拆除機械工廠後的綠地。
: 當初討論限定綠地1/3南界時,是希望能有較多綠地,但目前時空變異,
: 似可再考慮此一剛硬的原則。對於1/3的定義似為一曖昧寫法,
: 且道路(T字形的下方廣場、也就是切掉草地、我所謂的社科院大道)理應非建築體,
: 其應屬公共設施,應不在使規範內。。
: (空間不夠為什麼不蓋高一點?)把建築物高度壓低是為了建築物、廣場、綠地結合,
: 把建築物高度壓低是希望圖書館內外活動在一起,不是切割的,
: 可以做為象徵台大的建築物。集中北側,量體、樓高非常大,與綠地未結合如同一片牆,
: 不是很好。為了讓師生連繫結合度更高,擴大行政空間,但是對於與綠地的調和關係仍不
: 滿足所以發展此案。
: 李賢輝諮詢委員:
: 須整體思考建築物對週遭環境的影響,不同學院之間的關係。
: 社科院、陳正倉副院長:
: 以社科院經驗,經濟系是全校同學選擇輔修人數最多的系,且大部分是理工學院學生,
: 所以此案最大受益者是其他學院來選修的學生。
: 社研圖書館面積需求大,社科院學生與長時間與圖書館打交道,若學生常去圖書館也
: 很喜歡去,對大家都很好,若放寬建築師來做讓學生享受綠意,
: 對全校師生都可以來使用,非僅社科院使用。
: 吳先琪委員:
: 支持圖書館面積大一些,但是不一定要用到綠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67.79
推
01/10 01:20, , 1F
01/10 01:20, 1F
推
01/10 01:21, , 2F
01/10 01:21, 2F
→
01/10 01:22, , 3F
01/10 01:22, 3F
→
01/10 01:21, , 4F
01/10 01:21, 4F
推
01/10 01:22, , 5F
01/10 01:22, 5F
推
01/10 01:22, , 6F
01/10 01:22, 6F
→
01/10 01:22, , 7F
01/10 01:22, 7F
→
01/10 01:23, , 8F
01/10 01:23, 8F
→
01/10 01:23, , 9F
01/10 01:23, 9F
推
01/10 01:23, , 10F
01/10 01:23, 10F
→
01/10 01:23, , 11F
01/10 01:23, 11F
推
01/10 01:23, , 12F
01/10 01:23, 12F
→
01/10 01:24, , 13F
01/10 01:24, 13F
推
01/10 01:24, , 14F
01/10 01:24, 14F
※ 編輯: pingchieh 來自: 218.167.67.79 (01/10 01:25)
推
01/10 01:23, , 15F
01/10 01:23, 15F
推
01/10 01:24, , 16F
01/10 01:24, 16F
→
01/10 01:25, , 17F
01/10 01:25, 17F
推
01/10 01:25, , 18F
01/10 01:25, 18F
→
01/10 01:25, , 19F
01/10 01:25, 19F
→
01/10 01:25, , 20F
01/10 01:25, 20F
→
01/10 01:25, , 21F
01/10 01:25, 21F
→
01/10 01:25, , 22F
01/10 01:25, 22F
→
01/10 01:25, , 23F
01/10 01:25, 23F
推
01/10 01:27, , 24F
01/10 01:27, 24F
推
01/10 01:26, , 25F
01/10 01:26, 25F
→
01/10 01:27, , 26F
01/10 01:27, 26F
推
01/10 01:28, , 27F
01/10 01:28, 27F
推
01/10 01:28, , 28F
01/10 01:28, 28F
推
01/10 01:28, , 29F
01/10 01:28, 29F
→
01/10 01:29, , 30F
01/10 01:29, 30F
→
01/10 01:29, , 31F
01/10 01:29, 31F
→
01/10 01:29, , 32F
01/10 01:29, 32F
→
01/10 01:29, , 33F
01/10 01:29, 33F
推
01/10 01:29, , 34F
01/10 01:29, 34F
→
01/10 01:29, , 35F
01/10 01:29, 35F
推
01/10 01:30, , 36F
01/10 01:30, 36F
推
01/10 01:29, , 37F
01/10 01:29, 37F
推
01/10 01:31, , 38F
01/10 01:31, 38F
還有 73 則推文
→
01/10 15:18, , 112F
01/10 15:18, 112F
→
01/10 15:18, , 113F
01/10 15:18, 113F
→
01/10 17:41, , 114F
01/10 17:41, 114F
→
01/10 17:43, , 115F
01/10 17:43, 115F
→
01/10 17:47, , 116F
01/10 17:47, 116F
→
01/10 23:08, , 117F
01/10 23:08, 117F
→
01/10 23:09, , 118F
01/10 23:09, 118F
→
01/10 23:10, , 119F
01/10 23:10, 119F
推
01/11 11:06, , 120F
01/11 11:06, 120F
→
01/11 11:07, , 121F
01/11 11:07, 121F
→
01/11 11:07, , 122F
01/11 11:07, 122F
→
01/11 11:08, , 123F
01/11 11:08, 123F
→
01/11 11:09, , 124F
01/11 11:09, 124F
推
01/11 14:31, , 125F
01/11 14:31, 125F
推
01/11 14:34, , 126F
01/11 14:34, 126F
→
01/11 14:35, , 127F
01/11 14:35, 127F
→
01/11 14:36, , 128F
01/11 14:36, 128F
推
01/11 14:41, , 129F
01/11 14:41, 129F
→
01/11 14:42, , 130F
01/11 14:42, 130F
推
01/11 16:16, , 131F
01/11 16:16, 131F
推
01/12 13:23, , 132F
01/12 13:23, 132F
→
01/12 13:24, , 133F
01/12 13:24, 133F
→
01/12 13:26, , 134F
01/12 13:26, 134F
→
01/12 13:28, , 135F
01/12 13:28, 135F
→
01/12 13:28, , 136F
01/12 13:28, 136F
→
01/12 13:29, , 137F
01/12 13:29, 137F
→
01/12 13:30, , 138F
01/12 13:30, 138F
→
01/12 13:32, , 139F
01/12 13:32, 139F
→
01/12 13:32, , 140F
01/12 13:32, 140F
推
01/12 13:35, , 141F
01/12 13:35, 141F
→
01/12 13:37, , 142F
01/12 13:37, 142F
→
01/12 13:37, , 143F
01/12 13:37, 143F
推
01/12 14:19, , 144F
01/12 14:19, 144F
→
01/13 23:45, , 145F
01/13 23:45, 145F
推
03/02 17:48, , 146F
03/02 17:48, 146F
→
03/02 17:49, , 147F
03/02 17:49, 147F
→
03/02 17:49, , 148F
03/02 17:49, 148F
→
03/02 17:50, , 149F
03/02 17:50, 149F
→
03/02 17:51, , 150F
03/02 17:51, 150F
→
03/02 17:52, , 151F
03/02 17:52, 15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