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會面』在哪裡?/吳嘉苓
不是要延續上面的討論,只是轉一篇系上老師的文章,有興趣再參考參考,
作者以相當社會學式的思考方式來討論這個議題,
並不需要大家都接受這樣的討論,我自己也是部分認可,部分思考中,
但可以增加一些彈性和刺激~
: 2. 「再犯率高」與因果推論
: 這次事件有個關鍵詞「再犯率」。因為連續性性暴力的「再犯率」高,所以要
: 格外謹慎。而「再犯率高」,往往就被解釋「這類人很危險」,需要更嚴密的假釋
: 門檻與治療。等於把再犯率高,推論到個人因素上。這樣的推論,是否太粗糙了一
: 些?
: 我們修過社會統計就知道,不能僅從association來作因果推論。美國黑人的犯
: 罪率也很高,所以我們會推說黑人本身有問題,本身就是禍源嗎?我們會先說
: association存在(例如黑人犯罪率高),但是因果推論還要另外檢視。不是僅因為
: association高,就說黑人本身就造成犯罪。我們會想調查,是不是因為黑人的社會
: 處境艱難(貧窮、教育不夠、社會歧視)使得黑人容易犯罪。我們現在對這位受刑人
: 的談法,就是忽略去理解為什麼再犯率高,中間到底有什麼機制,我們好像就直接假
: 設其生理面,或是冥頑不靈之類的,就是唯一造成再犯率高的因子。難道沒有研究來
: 談社會因素如何影響再犯率嗎?一個人有沒有社會支持網絡、有沒有工作就學機會、
: 有沒有協助適應的資源等等,如何影響其再犯率,難道不是也應該探討的因素嗎?畢
: 竟連續性性暴力的再犯率不是100%,就表示有其variation,那造成有人再犯、有人
: 不再犯的因素在哪裡,不是需要更多的討論嗎?
: 一直說這個人再犯率高,所以疑慮多,就等於只談association,而不談其中的
: 解釋機制。這跟說「女性總統比較少是因為女性缺乏能力」,「原住民失業率高是因
: 為原住民懶」這種我們早就斥之錯誤的推論,其實有些類似。縱使這類案例的病理面
: 值得關注,但是是否談links、談解釋機制的時候,再犯率成因的討論才可能充分,
: 而社會面向的成因,才可能被凸顯。
上文「一篇舊文的重省」中有段話寫得很好:
「這次不管贊成、或是反對的一方都有基督教的團體,更加顯出這問題的難解。」
基督教團體本來就可以有不同的聲音,而基督教團體身為社會成員,
也有參與「生活議題」的自由,發表意見而已,倒不一定要上綱為「天神之言」...
至於媒體,或許引用方式有些刺眼,但我其實覺得還好耶...
尤其在主任牧師代禱信中也看過相關的立場...
但勉強可以接受啦,會有這些想法人之常情,我是採取理解之態,
對我自己而言,老實說,身為社會系館成員之一,我還沒有辦法放心地贊成假釋,
原因不在於「高再犯率」,而在於對社會環境和配套體制的不信任,
我不認為這個社會有充足的準備和成熟度來面對這件事情,
而社會整體的不成熟將大幅提高假釋後的「再犯率」,
當再犯率數字應驗了「高再犯率」假設,將回過頭強化既有的社會思考模式。
相同的結論,卻不一定出於相同的判斷過程,
只可惜這不是一個擅長細緻思考的社會,
再多的討論也不過成為黑白切、左右分派(這裡可以加入對於媒體的批判:b)
這個議題吵了兩年可能有點膩煩,但其實是個相當有力道、且必須思考的問題,
講完了,發發具體生活社會系中的一些小感言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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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