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大法官陳春生 學生連署救教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4/today-life12.htm
自由電子報 2009-1-4
大法官陳春生 學生連署救教職
〔記者林嘉琪、陳宣瑜、項程鎮/台北報導〕去年九月出任大法官的陳春生,年底未
獲原任教的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續聘,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最近發起「一人一信塞爆
校長信箱」爭取陳春生繼續任教,目前已有超過五百人連署,東吳大學則加入戰局,
搶著要聘陳春生任教。
學生指漠視受教權 發起電郵塞爆校長信箱
學生認為陳未續聘的原因是教授們勾心鬥角,只考慮個人立場,完全漠視學生選課及
受教權益。對於學生的質疑,台北大學校長侯崇文及主秘陳慈陽至截稿為止,均未回
應記者詢問。
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上週二)有四位研究生親自向校長反映該事,學生轉述校長侯崇
文回應︰「校方最多會向委員建議重新召開系教評會,結果還是尊重投票結果。」學
生希望週一、週二時,校方有適當回應。
司法院︰大法官依法可兼任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根據人事行政法規,大法官比照一般法官和公務員,每
週可到學校兼任教職四堂課,但不可擔任專任教師;至於陳春生大法官對台北大學
法學院學生訴求的看法,謝文定表示,目前無法連絡上。
一位匿名的法律系學生指出,陳春生原來是法律系專任教授,專長公法,在大學部
開設憲法和行政法課程,研究所開設行政法專題、科技法與核能法。去年九月出任
大法官的身分為台北大學法學院院長,但按規定必須在學校轉為兼職,「能有老師
榮膺大法官,學生感到與有榮焉。」
但據了解系教評會議過程的人士指出,去年十二月份的系教評會議上,投票結果三
比三,陳春生因為票數未過半,無法轉任兼任教授。
台北大學財經法組學生發出「呼籲大家保障自己的權益」信中強調︰「陳春生改為
兼任教授,還可以繼續知識傳授給學生,也可以在司法院為本校爭光;北校地小、
老師少、資源也少,應該要留下好老師才對。」看起來只是教師兼任案未通過,但
卻重挫台北大學公法不足的師資。
東吳大學搶教授 爭取聘任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維大表示,陳春生專長公法,東吳法律系非常需要此領域的
專業學者,很久以前就想要聘任陳春生教授,只是他以前都很忙,現在接任大法官
,離校園比較近,因此希望能夠聘請他到學校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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