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中華民國名存實亡之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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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偉達兄長篇回應 僕深感敬佩 並回文如下:. 愚所謂"轉化"一詞 非為法學專有用語 乃祈表達主權更替之樣態 夫憲法者. 主權國家之象徵矣 是故採憲政之國家 確立憲法於法秩序之地位 地義天經. 也 觀乎歷史 雖仍有無數不採憲政之政權興替 然其若欲建立主權國家地位. 仍可見非為憲法而實有憲法之義之物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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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恕不引用. 前宜修同學 所以法規範邏輯與國民主權原則出發 此觀點 實質贊同. 並補述前 愚言不及處先謝之. 然實係爭之中華民國存在與否 亦尚有疑義 茲提出討論 另尚未合理處 請不吝指正. 1.){此一中華民國與過去中國大陸上之中華民國已無"法學上的同一性"(許宗力語). 而屬於在新佔有土地上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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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比較從法規範邏輯與國民主權原則出發 大家參考一下. 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中國的政權 在1912年於南京建立 於1949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取代並轉進台灣 而台灣在1912年則早於1896年即被斯時其合法統治者將其統治權移轉給日本因此日本基於馬關條約在1896~1945年時 為台灣之合法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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