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新生
※ 引述《vidar (^^)》之銘言:
: 不要在搞笑了 好嗎 XD
: 不要開學時 沒有學弟妹 那你就是公敵了 XD
這.......大法官你是在說誰阿?
不會是............我 的熊同學吧
這樣我就要替牠說話了
牠也不過就愛毀謗我,說一些大家聽不懂的話,跟把我濫到家的刑總硬說的很強而以
應該不會這麼嚴重吧
這是備用版ㄟ
拿來灌灌水,騙騙p幣,不為過吧
再加上牠也有說出建議來阿,(雖然不一定對,學弟的未來學姊一定會很恨牠帶壞她學弟)
也符合主題阿
而且就算你是大法官,也不能剝奪牠有學妹的"系賦人權"啊,這是法學系給牠核心基本權ㄟ
就算你要宣告違憲也不行阿,這可是連"陳慈羊"最新力作"法學系權基礎理論1~3"中也說很
清楚的啊!那是每個法學系大二生都有的不可剝奪的基本權,這是最....最...核心的基本權ㄟ
雖然"愛鵝"說:"我不相信有系賦人權",但基於我憲法沒被當的立場,來說一句公道話,
法儒"鱸梭"曾說:"因為放棄"有學(弟)妹",便是放棄做"法學系大二生",便是放棄做法學系
大二生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我放棄這一個核心基本權,那我連大二生都做不了啊~更何況我
身為一個有理想 有抱負 願意死守系賦人權的法學系好學生,我一定要對你提出嚴重的
抗議啊~~~~~
嗯........天氣太熱,外加我睡不著,所以在這胡言亂語說一些冷笑話,我會反省的,不過賺
錢的本質不變,呃....所以你還是不能d這一篇,也不能把我浸水桶,不然我就發動所有id來
鬧版,懂了吧?
哼哼
不過有人來鬧總比沒水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168.122
推
推 211.74.64.169 08/10, , 1F
推 211.74.64.169 08/10, 1F
推
推 61.216.173.99 08/10, , 2F
推 61.216.173.99 08/10, 2F
推
推 218.187.17.148 08/10, , 3F
推 218.187.17.148 08/10,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