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神鬼家長會談

看板NTPU-JLAW94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08/22 1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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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tpu.edu.tw/secretariat/sch-rules/ntpu04-15.html 國立臺北大學「品學傑出學生」甄選辦法 本校九十年三月廿七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宗旨:為表揚優秀青年,激勵學子,見賢思齊,蔚為優良校風,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項分為德育類、智育類與傑出表現類三項: 一、德育類:由各學系、軍訓室、生活輔導組推薦,不限名額。 二、智育類:由各系推薦,每班(組)甄選一名(一年級除外 三、傑出表現類:由體育室、課外活動指導組、生活輔導組推薦,每單位推薦名 額以十五名為原則,合計四十五名。 第三條 甄選時間:每學年甄選一次。 第四條 甄選方式: 一、德育類:由學務長召集各學院院長、進修暨推廣中心主任、軍訓室主任、 生會代表二人,組成評審小組,依甄選標準選拔優秀學生,其名額 以不超過十名為原則,送請校長核定之。 二、智育類:由各學系組成評審小組,依甄選標準選拔優秀學生(不合標準者從缺) , 經該院核可送學生事務處簽請校長核定之。 三、傑出表現類:由學務長召集體育室主任、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生活輔導組 組長、學生會代表二人,組成評審小組,依甄選標準選拔優秀 學生,其名額以不超過三十名為原則,送請校長核定之。 第五條 甄選標準: 一、德育類: (一)長期扶助同學,不辭辛勞有具體證明者。 (二)對危害社會、學校安全之情事,能事前檢舉,或適時予以抑止者。 (三)冒險犯難、拯救他人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者。 (四)敦品勵學,愛護學校,服務人群,其言行能為同學楷模者。 (五)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智育類: (一)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一科不及格者)操行成績八十 五分以上,且全年無受懲紀錄者。 (二)上學年學業成績全班前三名以內者。 三、傑出表現類: (一)辦理社團活動績效卓著者,參加重要體育競賽為校爭光者,或在文學、 藝術創作,科技研究、音樂、戲劇等方面表現優異者。 (二)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四、學業及操行成績,均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 五、受推薦學生均須附上學年成績單。 第六條 獎勵辦法: 一、經核定當選之學生,頒發○○獎中英文當選獎狀乙紙,並在重要集會中頒獎 表揚。 二、刊登於校刊、校訊表揚。 第七條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第八條 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送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2.18
文章代碼(AID): #132KRjC9 (NTPU-JLAW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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