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教務處公告

看板NTOU-EBFS93作者 (阿明)時間16年前 (2008/06/02 13: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主旨:本校96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學制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說明: 一、各學制別共同注意事項 (一)離校手續應由本人親自辦理,非本人辦理者,受委託人應攜 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証影本辦理。離校手續單、委託書請至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網址: http://academic.ntou.edu.tw/course/www/index.html (二)領取學位証書時,請繳回"畢業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証", 並繳交2吋照片1張。前揭2吋照片為學籍記載表用,應為最 近半年內半身脫帽照片,背面請記明系所、學號及姓名。 (三)學士班同學請將照片交予班代表,班代表請於97年6月14日 前收齊,依學號順序排列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PS:班代本週不在基隆,宿舍交給四根,其它交給DICKY。 (四)學生証具有金融功能者,請先申請停止金融功能。並至總務處 出納組"第一銀行"櫃檯,申請換發一般金融卡。 (五)請至學校網頁"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問卷調查"填寫問卷,答 畢後會辦所屬系所。問卷調查相關事宜,請逕洽所屬系所或教 務處實習暨就業輔導組。 PS:助教說一定要用,否則沒畢業証書可拿。 (六)合於畢業資格之畢業生,得於97年6月14日(畢業典禮後) 晚間7:30至9:00至展示廳領取學位証書。 二、學士班其它注意事項 合於畢業資格之畢業生,自97年6月14日畢業日起,依本校 "大學日間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送會順序辦理離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56.218
文章代碼(AID): #18GuNyOa (NTOU-EBFS93)
文章代碼(AID): #18GuNyOa (NTOU-EBFS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