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怎麼辦 我又在這邊亂感傷...

看板NTNUMasCom94作者 (跟台灣豬一起共鳴吧!)時間16年前 (2007/11/21 10: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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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芝瑩的感慨甚有同感 我一直相信關於媒體改革、多元文化以及公民發聲這些議題還是在心底的管線汨汨流動 大傳所的訓練或許不一定在市場導向的職場上更有競爭力 但在崗位上活得很清醒 以下是公民媒改聯盟的聲明 順便附上連署的公民團 我們可以加入的應該是AMG另類媒改 (主事者就是上次台客商商標抗議在師大tea shop碰面過的鄭凱同) 起而行吧! NCC是財團的提款機!我們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公民媒改聯盟等六十八個公民團體拒絕參加通傳法草案公聽會 NCC在9月28日辦完第一次「通訊傳 播管理法(通傳法)草案」公聽會,當天會後NCC 立即發佈新聞稿,對外發佈宣稱「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三天公聽會修法政策方 向獲致肯定新聞稿,這種說法 不但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掩耳盜鈴。數周後, NCC重新修訂的「通傳法草案」,證明當初自稱的「肯定」,其實是與財團達成的共識。在 「新版」草案內容曝露了NCC只是假借公聽會「漂白」自己的預設立場。令人憤怒的是 ,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中提出的多項意見幾乎完全不被採納,而所謂「新版」草案 ,卻在財團 的「建言」下,更向電信及廣電業者利益傾斜。NCC無疑是假公聽,真護航! 公民團體曾於9月21日發表聲明指出,舊版的「『通傳法草案』 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 去除管制」的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缺乏退場機 制、對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無法有效解決本地媒體 壟斷問題;並且取消本國自製 節目比例、刪除對公共電視之補助,降低業者公共責任」。公民團體也在第一次公聽會 中,對本國節目自製率、教育文化與公共服務節 目比例下限、勞動權保障、財務透明 、頻譜政策,以及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和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體意見,但最後,NCC不僅 對公民團體的意見完全置若罔聞,不理不睬,甚至變本加厲,通傳法草案公聽會已成為 NCC與業者的私聽會,更是欺騙全民假公聽會,NCC的心態和作法應受到譴責。 「通傳法草案」根本就是為財團量身訂作的「金」縷衣,我們對於NCC成為財團掮客, 淪為財團提款機的作法表達強烈抗議!我們拒絕參與通傳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即使如 此,對於攸關台灣傳播媒體未來重要發展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基於公民責任, 我們提出以下的主張與看法。 一、反對NCC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 NCC 不但沒有接受公民團體調高徵收媒體「特種基金」比例的意見(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53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之金額,提繳中央主管 機關成 立特種基金」),相反的,媒體業者應繳納「特種基金」的義務,在NCC的謢航下,反 而全數遭到刪除,未來業者將不必負擔公共責任,NCC變相幫財團 減稅,宛如是財團 掮客! 二、反對NCC不當開放外資! NCC不但沒有接受公民團體反對開放無線廣播電視外資的意見,反而開放外國人投資 無線電視事業,並提高外國人直接持有有線系統的股份到49%。此舉不但對本地影視 產業發展及勞工權益並無助益,未來本地文化及我國的文化主權也將受到嚴重戕害! 三、反對NCC取消跨媒體經營的限制! NCC不但漠視公民團體反對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的訴求,仍將放寬財團跨媒體經營,此 舉無異放任跨媒體所有權集中,承認目前媒體壟斷,更協助掃除媒體集團擴張版圖的障 礙,未來台灣媒體壟斷將更為嚴重,民眾的選擇將越來越少。 四、反對NCC降低業者違法罰鍰! NCC 在新版草案中,完全反應業者心聲,將舊版草案中將最高五千萬元罰金降為一百萬 元(第一百七十三條),或是將最高一千萬元罰金降為一百萬 元(例如違反第三十七條者) ,罰金大幅縮水為1/50或1/10。此舉無疑是幫媒體卸責,縱容業者可以不斷犯錯,違反 ,不僅對改善媒體亂象全然無益, 消費者權益將會受到嚴重侵犯! 五、反對NCC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例明確規定! NCC在新版草案中忽視公民團體要求明確制 定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主張,相反的,草案卻 是語焉不詳地將原廣電法中明確規範改為「由主管機關定之」,徒留爭議和業者規避責 任的僥倖空間。為振興本地影視產 業發展及勞工權益保護,以及本土國族文化認同的 需求,世界大多數國家皆對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及時段有明確規定,過去廣電法及有線廣 播電視法於本法皆有明確規 定,通傳法不應模糊化。 本屆NCC委員任期將於明年終止,我們在此鄭重呼籲NCC委員應負起打破財團壟斷、保障媒 介平等近用、促成文化多元的重要使命,否則一部向財團傾斜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 將是擊垮本土影音產業的最後一根稻草,NCC也會成為出賣台灣影視產業的歷史罪人! 公民媒改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 工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傳播學生鬥陣、女學會、勵馨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 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關懷文教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 盟、彭婉如文教 基金會、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國際單 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兒童人權 協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台灣愛鄰社區服 務協會白絲帶工作站、開拓文教基金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灣女性影像學會、女 醫師協會、終止童妓協會、 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 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屏東縣部落工作永續發展協會、台大婦女研究室、台灣人權 促進會、高雄市女 性權益促進會、永和社區大學、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全國大專女 生行動聯盟、另類媒體發電機(AMG)、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中國家庭教育協進會 、中 華社區教育發展協會、台北市雙胞胎協會、中華婦女消費者協會、台北縣汐止市水 噹噹成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台北市家長協會、友善校園推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 聯盟、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北市 教師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台灣社區護理學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 金會、醫療改 革基金會、台灣社工專業人員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台灣促進 和平基金會、台灣文化產業學會、立心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協 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 改革基金會、同志參政聯盟 ※ 引述《gingine (想辦法感覺呼吸)》之銘言: : 又看到了我的口委 : http://video.google.com/videoplay?docid=7592003166396173226 : 媒體改革團體到中華電信的NCC通訊傳播法草案公聽會會場外的抗議活動影片 : 不知道是因為看到老師仍舊努力 覺得很捨不得呢 : 還是想到自己好像曾經也十分關心類似的議題 : 我的論文還是作媒改的 : 當時作的多真誠、現在就有多慚愧.... : 突然覺得自己跟自己好疏遠 : 做論文的時候訪談了很多人 : 印象最深刻的是前李拓立委的助理 溫炳源先生 : 後來看到他是在電視上 參加綠黨為環保議題抗議 : 這個人真是很真誠 是他主動跟我聯繫跟我約時間訪談 : 還鼓勵我要好好寫這個有意義的東西... : 何榮幸大哥也是一樣 趁立院休息時間擠出時間來跟我訪談 : 這些人現在還是在為自己的理想奮鬥 : 我這個不成材的學生只能坐在螢幕前面懷念 : 當學生的時候 最幸福的事情 : 就是可以為自己的理想很真誠的堅持一番 : 實在很單純、很真實的感覺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99.151
文章代碼(AID): #17GvaEmt (NTNUMasCom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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