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工學院學士班卡拉ok大賽─11/4更新版
※ 引述《nk8616 (豬豬靜)》之銘言:
※ 引述《flyflamefox (狐焰)》之銘言:
※ 引述《jerryboxman (盒饅)》之銘言:
超「機」星光大道─「死齋齋」崛起
引用出處→小母豬:你很機ㄟ 引用出處→常待在家叫 死宅宅
(辭海p.7410) 常待在宿舍叫 死齋齋(辭海p.8520)
有一天,央豪看到愈來愈多人一夕爆紅,於是…………………………………..
央豪 :瑤瑤啊!你是怎麼崛起的?
瑤瑤:因為這世界上有宅男
央豪:豆花妹那你哩?
豆花妹:因為這世界上有喜歡吃豆花的宅男
央豪:象迷娘那你哩?
象迷娘:因為這世界上有喜歡邊看棒球邊吃豆花的宅男
象迷娘:咦?奇怪,那央豪你怎麼還沒崛起啊?
央豪;………………………………………………………….
…………………………….我…………我……………………..我就是那個宅男……..囧
小胖:我都崛起了,為什麼你還沒崛起啊?
央豪:因為我不僅是死宅宅也是死齋齋,小胖那你是怎麼崛起的哩?
小胖:因為我肉多,不是啦,因為我有參加歌唱比賽ㄚㄚㄚ
央豪:這樣真的能讓我崛起嗎???????
你是否和央豪一樣有著想要崛起的夢想??
你是否認為連小胖都崛起了,自己怎麼還在過著死齋齋的生活???
你真的只想要當死齋齋嗎??
(以上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代表我只是說出央豪想崛起的心聲)
趕快舉起你的手,將他放到鍵盤上(不要不自覺放到W E T這三個鍵),想要崛起
就趁現在,repo你的大名與歌曲,相信你可以成為小胖的接班人趕快讓自己崛起吧!
舉辦時間:11/19(五) 進場時間 18:30 19:00超「機」星光大道現場演出
舉辦地點:活中102
報名截止:11/14(日) 23:59 止
RULES規則
1. 分個人組&團體組,可同時報名個人組以及團體組。
2. 所有參賽者會被分為兩隊進行比賽。
3. 參賽者請準備兩首或以上歌曲作為備用歌曲,以免比賽當天發生鎖喉
而造成歌唱水平下降等等本單位一概不負責。
4. 可自由地在台上表演。
5. 請速速報名。
6. 若報名踴躍以14級優先。
7. 請參賽者自備MV或伴唱帶寄至 jerry255171@hotmail.com
(雖然去年這條規則最後還是………………..)感謝您的配合
8. 有最新的消息將另行宣佈。
個人組
我是 表演歌曲 想說的話
Ex:央豪 死了都要愛 這麼簡單的歌 哼!!
范中定 你不在-王力宏 樓上的歌我也包了
賴柏均 擦肩而過-李聖傑 華齋除了我大家都在練歌卻還沒報...
蔡懷慶 藉口-周杰倫 誰與爭鋒!!
黃奕翔 說謊-林宥嘉 黃捷快報!
楊浩 愛我恨我-吳克群 我要順便跳舞喔!!
咦?呼! 黑色幽默-周杰倫 我直屬真乖巧!
狐狸 壞人-方炯彬 我愛少女時代的九雙美腿(heart)
阿豹 咖啡-張學友 可惜大部分人都聽不懂韓文
不然我就畫眼線上台唱CNBlue!
團體組
我們是 表演歌曲 想說的話
Ex:央豪1+央豪2 國歌 釣魚台是我們的!!
Rainy桂+Rainy慶+Rainy星 我們的出道單曲 大家來淋雨吧!!
狐狸&張秋 如果還有明天 工院最沒推甄命的
考試二人組終於姍姍來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0.59
※ 編輯: jerryboxman 來自: 140.114.210.59 (11/04 21: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25.23
推
11/08 00:10,
11/08 00: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94.144
噓
11/08 20:46,
11/08 20:46
→
11/08 20:46,
11/08 20:46
推
11/08 20:57,
11/08 20:57
推
11/09 00:33,
11/09 00:33
→
11/09 00:34,
11/09 00:34
推
11/09 03:03,
11/09 03:03
推
11/09 09:50,
11/09 09: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40.100
推
11/09 23:19, , 1F
11/09 23:19, 1F
→
11/09 23:20, , 2F
11/09 23:20, 2F
推
11/09 23:21, , 3F
11/09 23:21, 3F
推
11/10 00:54, , 4F
11/10 00:54, 4F
推
11/10 01:05, , 5F
11/10 01:05, 5F
噓
11/10 02:18, , 6F
11/10 02:18,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