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NTCUST ]
討論串[問題] 關於延畢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http://tinyurl.com/7bbr9ky. 第四十九條(延修規定). 應屆畢業生缺修學分,須於延長修業期限之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應辦理申請休學,免於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男生辦理緩征)。延長修業期限學生,如該學期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十學分以上者,選課時至少應選十學分。.
(還有284個字)
內容預覽:
確定延畢之後,首先你要先確認一下:. 1.暑修是否能補救?. 2.剩下的課是哪種類型的?(上學期、下學期、全學年). 3.預先算好你的畢業學分(必修、選修、通識),避免出現延畢卻未修滿學分的憾事. 4.如是上學期的課,可以在5/21開放預選時先看一下你要修的課的相關資訊. 必修課部分就必須等到開學時
(還有195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