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證買了還沒貼 被拖吊

看板NSYSU作者 (Socks)時間11年前 (2012/11/13 17:36), 編輯推噓8(8014)
留言22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姑且不論他們是否執行過當 這是我去問過相關人員的結果 ※ 引述《qwertyn80 (0800)》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車證買了還沒貼 被拖吊 : 時間: Tue Nov 13 01:09:32 2012 : : ※ 引述《mrproblem (問題先生)》之銘言: : : 今天停在L停再上面的停車場,因為沒有貼車證所以被拖吊 可以申訴 但要先付錢才能 而且申訴理由要寫好一點 如果只寫忘記貼 他還是會不接受 : : 再跟各位有被學校車管會拖車拖走的苦主們說一下 : 以後只要有車不見,不管是不是被車管會拖走 : 直接打110報案就對(記得一定要打110才有報案紀錄) : 就說你車輛遺失不見,可能被偷走 如果是被車管會拖走 跟警察說沒用 因為學校依大學法給予他們權力拖吊 難怪車管會可以這樣為所欲為~因為大家都不敢找他們麻煩 不然你去跟學校申訴? 1.大學自治法不是超級大法,大學自治法範圍也沒有大到可以侵害他人財產 就依車子來說 侵害他人財產是當自己的車子受到損害時(刮傷什麼的)才算 然後可以提出證據跟對方申訴 而拖吊本是學校給予他們權力的 第 38 條 大學為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得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 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辦理產學合作 2.學校道路非道交條例規定道路,即便沒車證也無明顯立即性要立刻拖走 大學法所能施行的範圍就是整個大學 他可以依照大學法規定將沒車證的拖走 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 3.拖車時值法人員身分為何?學校又是否有申請停車場使用執照? : 拖車的同時是否有拍照存證? 學校賦予他可以執行此動作的身分 不用申請,因為大學法 不用拍照,學校沒有要求,還是你去跟學校要求看看? : 有被車管會開過單的都知道,那張單子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 : 同理車子被拖走,也一點法源依據都沒有 : 車管會什麼鳥規則都是自訂給他們自己爽的 : 真被拖走有時間想玩的可以打行政訴訟告中山大學 告也沒用,自找麻煩而已 那都是學校依據大學法給他們權力的 : : 沒跟各位喇叭,車子被拖走打110 : 之所以打110是因為打110等同去警局報案 : 不想打110直接去警察局報案說你車子被偷 : 駐校警來後派出所員警一定跟他們站同一陣線 : 把我以上三點疑問大聲告知車管會人員/駐校警/警局人員 : 能完整回答出來我隨便他們! 你在講廢話 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他們當然不會管 他們就明確說明要有證才能停 沒證就是拖吊 你去外面亂停外面的執法人員不是照拖? 還是你要去申訴學校的規定不合自己的意見? 而且連署有屁用? 他們還不是照執行 既然你有種就去跟學校申訴 拜託快去好嗎 最好推翻學校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211.116

11/13 17:44, , 1F
推理性解釋+打臉
11/13 17:44, 1F

11/13 17:49, , 2F
打臉文本來想給推,但是你在幫車管會講話只能給箭頭
11/13 17:49, 2F

11/13 17:52, , 3F
辛苦你跟阿酸認真了
11/13 17:52, 3F

11/13 18:02, , 4F
我是依照他的回文下去回覆的,不然我也想砲
11/13 18:02, 4F

11/13 18:10, , 5F
先出門吃飯 晚點回文 我講廢話~嗯嗯 收到!
11/13 18:10, 5F

11/13 18:21, , 6F
接下來的你還沒打,打完我再去問
11/13 18:21, 6F

11/13 18:32, , 7F
想要拍照等措施 讓學生代表在會議上提出通過就行了@@
11/13 18:32, 7F

11/13 18:42, , 8F
給推
11/13 18:42, 8F

11/13 19:34, , 9F
連署當然有用,之前拿一塊錢繳費的也有用,只要不合作
11/13 19:34, 9F

11/13 19:35, , 10F
的人夠多就有用,這社會就是有人覺得XX有屁用?那什麼
11/13 19:35, 10F

11/13 19:37, , 11F
都不要做了,法律定好也都不用修了
11/13 19:37, 11F

11/13 20:04, , 12F
我最近看到他們在拖車的時候。手上都有拿相機耶
11/13 20:04, 12F

11/13 20:09, , 13F
其實在去年他們拖車就有錄影or拍照了
11/13 20:09, 13F

11/13 21:03, , 14F
有空再去念念大學法~
11/13 21:03, 14F

11/13 21:06, , 15F
我的意思是就算連署對方也不一定會照我們的意思做
11/13 21:06, 15F

11/13 21:09, , 16F
此話怎說
11/13 21:09, 16F

11/13 23:30, , 17F
阿是要回文了沒?吃飯吃很久喔
11/13 23:30, 17F

11/14 21:50, , 18F
soulstar01 怎麼不提出你自己的觀點呢?
11/14 21:50, 18F

11/14 21:50, , 19F
參考了你友人以及我的回答後,自己好歹也說說看吧
11/14 21:50, 19F

11/14 21:50, , 20F
說我被打臉的那些人呢? 是否也應該說一下自己的論點?
11/14 21:50, 20F

08/09 23:27, , 21F
有空再去念念大學法~ https://muxiv.com
08/09 23:27, 21F

09/11 22:22, , 22F
的人夠多就有用,這社會 https://daxiv.com
09/11 22:22, 22F
文章代碼(AID): #1GeXInrZ (NSYSU)
文章代碼(AID): #1GeXInrZ (NSY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