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西灣十二年上學期期末會議紀錄
※ 引述《RJohnson (巨怪)》之銘言:
: 一、未完成賽事的處理方式:
: 所有賽事須在6/6之前完賽,未完成賽事的部份依照下面二種方式處置:
: A)包括5/12之前未完賽的部份,判決二隊皆輸,獲得零分積分。
: B)5/13開始的表定賽事,未完賽的部份則由申請延賽的球隊裁定0:7輸球。
: 二、兩兩互算成績的分組
: 文院物理
: 應數電機
: 機電資工
: 光電材光
: 企管資管
: 財管企研
: 海資海工政經(三系一組)
: 注意事項:
: 須整合隊上一份投打總成績,並於6/9晚上11點前要PO一份,6/9到6/16晚上11點前修正,
: 違者罰 新台幣1000元。
: 此外,
: 6/7號紀錄組要PO出全年度戰績表
: 6/7號賽務長要在紀錄組整理完之後PO出對戰組合
: 6/18紀錄組要整理出個人獎項的前二十名
: 三、賽程變動:6/9舉行八強賽,6/12舉行四強賽,6/23季軍戰,6/27冠軍戰。
: 四、當周賽程下擔任裁判各隊須提前於下面推文擔任裁判者,以供各隊參考。
: 格式: 場次 系別 姓 名 電話
: 例如: 001 校隊 吳大勇 0987520520
請問第四點是已經經過表決決議的規章了嗎?
公佈裁判電話在公開的版上不是很好
以前曾經有詐騙集團利用學生打球不會接電話這點
打電話到家裡騙學生被綁架之類的
家長心急打給小孩又沒接電話
然後就........
是不是改成回信給隊長會比較好
這個規則的用意是要提升比賽的公正性
所以比賽的隊伍有權決定換裁判?
那如果換不到信任的裁判怎麼辦?
按照這個規則下去走
會不會站來站去就是那幾個
像上學期壘球校隊同學那樣
這樣對於提昇裁判品質長期來看只是治標不治本
總有一天經驗比較足夠的會畢業
到時候剩下經驗不足的人頂上來又會有陣痛期
我覺得重點應該是擺在裁判的經驗如何傳承
最近系際盃比賽我不敢說校隊的人站的有多好
但是至少不會差太多
我們幾乎每場都有學長在
看到有問題的會當場糾正 或是在FB上討論
就算是大一新生上去站 也還有個樣子
聯盟是不是也可以朝這方向去做
例如:可以派一個較資深的人帶學弟來站
等到有一定水準再放手讓學弟自己獨自判決
由各系自己負責
這個只是我個人想法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看法 可以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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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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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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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