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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關於上禮拜的車禍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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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34→)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jh871522 (夢絕羅)時間14年前 (2009/11/19 00: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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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於上個禮拜二(11/10)發生了一件車禍,. 就是版上有版友看到過也po文的那起。. 我同學(以下稱甲方). 對方一男一女(以上稱乙方和丙方). 根據甲方的描述,當事甲在學府路上往校門口的. 方向行駛,就在過學府路和忠孝路的路口撞到一. 台在學府路上要左轉進忠孝路的機車。兩台機車. 的車頭對撞
(還有609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rinouta (古代牧羊犬)時間14年前 (2009/11/19 02: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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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相關的案例. 交通法規有明確規範,支道要讓幹道先行駛,因此嚴格來說支道並無讓幹道先行!. 理論上是乙方的錯!然幹道超速只會受到交通罰緩及行政之處分,. 至於肇事之責應仍歸屬於乙方。. 但,如果支道已轉彎過中心點時,此時幹道就必須先禮讓轉彎之車道先行. ,因此應負之責任會減少,或是有可能無此之
(還有165個字)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zero0819 (甲級米蟲)時間14年前 (2009/11/19 09: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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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是否有受傷?. 如果有的話 請記得保留所有醫療單據、申請診斷證明書. 如不能工作 請向工作單位申請薪資證明. 車輛的估價單也要留下. 私下和解過程屬民事. 警方不管民事 所以除了做筆錄等程序需要. 和解過程警方皆無義務替雙方連絡. 可以請當天前往現場協助的教官連絡對方. 若還是避不見面 可選擇與
(還有470個字)

推噓6(6推 0噓 12→)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qddddq (我姓麥 叫當奴)時間14年前 (2009/11/19 1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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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連這個我都有話可以講,連我自己都覺得神奇。. 據說瘦身系(乙方?)該名同學,到機車行與甲方進行估價的時候,. 對陪著甲方到機車行的朋友出言不遜、惡言相向,現在又關機打算. 裝手機壞掉,而教官方面應該又是打和解牌,所以大家自己評評理. 吧!瘦身系有沒有人要出來說明一下呢?. 不然已經有人在屏科版

推噓5(5推 0噓 17→)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jh871522 (夢絕羅)時間14年前 (2009/11/20 13: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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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版上的各位大大提供那麼. 多的資料與意見,幫助了我同學不. 少!非常感謝。. ~~~~以上是感謝~~~~. 在昨天下午,乙方主動有聯絡甲方. 說要談和解了,態度也好上不少。. 不過,現在又有新的問題了,就是. 賠償的問題。乙方昨天是說確定要. 和解,甲、乙方互不賠償,但甲方. 要負責賠丙方,
(還有3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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