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傅新彬老師:請鑲玉盡速收齊系費後交給系辦小惠姐
我覺得你們老師的比喻失當。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除非專款專用,否則不會有誰不做什麼就不必繳什麼稅的問題。
然"系學會"屬於學生自治團體,沒理由強迫所有人都得加入及繳費,
老師只能以勸說方式不得強迫,更不應該為誰沒加入而傷害該生其他學習權利,
有點像是:哀唷!大家都加了繳錢了,你不要不合群嘛~
何況它掛名是"系學會"又不是"所學會",正當性又更低了!
就看你要不要配合,繼續維持這樣的不成文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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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以前系上學弟給我們的意見
也提供給大家多點參考
希望能繼續彙整各種不同看法
最後才不至於有失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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