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工程學院通識
※ 引述《sui1218 (元元)》之銘言:
: 小弟現為機械設計系二年級
: 目前遇到很疑惑的一件事情;
: 通識中心的公告為:
: 98學年度之後入學適用標準(日間部四技):
: 畢業前修滿16學分。
: 核心課程10學分:思維邏輯、文化藝術、公民素養、探索自然、科技與社會。每一向度至
: 少選1門。
: 意思就是核心課程上述的五個類別一定都要修到;另外還要再修3門(自行挑選)?
: 但聽說三年級班上都會排定文化史,法學緒論,環境與生態等必修科目(不是很確定)
: 那這樣的話核心課程會抵掉嗎?
: 我知道三下時系上會排(社會學門)法學緒論
: 那如果通識選了:法學緒論(核),這樣會相抵嗎?
: 另外想再問一下,暑修時間為7/11開始
: 如果是48堂的話,是否8/19那周結束呢?
97學年度之前入學之四技學生通識課程為必修10 學分,通識教育講座2 學分。
98學年度之後入學之四技學生通識課程為必修16 學分,通識教育講座必修0 學分。
雖然要升三年級了,但對於此項規定實在有點不開心
必須多修三門通識的規定是為了什麼?
對於工科生來說,課已經滿到爆
如果不小心又要重修,整個課表就是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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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抱怨文)
此外,通識中心似乎還有項規定:
班級*:代表該班級學生,於100(一)應修讀2 個時段的通識課程。
有許多系列為*
這代表"一定"得修兩們門的意思嗎?
http://bit.ly/iBM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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