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馬英九所謂九二共識依的是什麼法?

看板NEW_ROC作者 (阿祐)時間14年前 (2011/09/07 09:00), 編輯推噓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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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中國一點市場都沒有 目前台灣的現狀是 要不就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隻是台灣人 要不就承認自己是自由中國人而對岸是偽政權 這兩派沒有一派認為存在兩個中國﹐隻有一個中國 泛綠說一個中國就是對岸和我們無關 深藍說一個中國就是我們和對岸無關 所以兩個中國根本沒人承認 ※ 引述《yeh67 (反藍綠最自由)》之銘言: : 中華民國憲法哪一條規定兩岸談判必須承認九二共識? : 中華民國憲法哪一條規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 憲法也沒規定否定「兩個中國」就不能談判, : 「兩個中國」將來還是有「統一」的可能性。 : 馬英九口口聲聲說:「依法行政」,依的是什麼法? : 拿著「北京天朝」的雞毛當令箭恐嚇台灣人民! : 馬英九根本是個對北京稱臣的「兒皇帝」! : 兩個中國,就是華人世界眾所周知的兩岸現狀,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 這就是兩岸談判的底線,台灣的主流民意,什麼九二共識? : 看得霧煞煞,台灣人實在聽不懂! : 我對兩岸關係的主張:「兩個中國,平等協商,和平發展,共同繁榮。」 : 中華民國是台灣人民六十年來奮鬥建立的國家,北京和美國外交官謊話連篇的 : 「一個中國政策」早就背離台灣主流民意了,「兩個中國」才是台灣和華人世界的共識, :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 九二共識的危險性:讓渡台灣主權給中國表述成「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 : 喪權辱國,一中統戰思維危害國家主權,威脅台灣人民自由民主的生活,不可妥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7.196.176 ※ 編輯: Ayou 來自: 24.7.196.176 (09/09 04:39)

10/16 22:38, , 1F
共識不是法律,是"雙方"要談協議或合作的前提
10/16 22:38, 1F

10/16 22:39, , 2F
"共"識不是單方面的自我認定,自我認為良好不叫共識
10/16 22:39, 2F

10/16 22:45, , 3F
雙方為了簽定協議或合約之前,雙方都能接受的稱共識
10/16 22:45, 3F

10/16 22:51, , 4F
共識可以是文件是默契是前提,無關法律的信用
10/16 22:51, 4F

10/16 22:54, , 5F
共識文件沒有人會寫違背共識需交由xxxx法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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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2:58, , 6F
違背共識只不過是[無罪刑]的背信行為,沒有法律問題
10/16 22:58, 6F

10/16 23:05, , 7F
共識不是契約條文,沒有法律效力,是互相能接受的範圍
10/16 23:05, 7F

10/16 23:09, , 8F
有沒有九二共識並不重要,那不過是共識的名詞或代號
10/16 23:09, 8F

10/16 23:11, , 9F
要不要遵守這個共識才重要,不遵守那就等於維背共識
10/16 23:11, 9F

10/16 23:15, , 10F
維背共識也不會怎麼樣,因共識所產生的條約全部撤銷而
10/16 23:15, 10F

10/16 23:17, , 11F
已,單方面就可以撤銷條約,頂多加個寬限期.
10/16 23:17, 11F

10/16 23:20, , 12F
所以九二共識繼任者可以說沒有或不承認,都ok
10/16 23:20, 12F

10/16 23:22, , 13F
它本來就沒有約束力,共識結束就是衍生的條約結束而已
10/16 23:22, 13F
文章代碼(AID): #1EPi8JNE (NEW_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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