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罷養李登輝
※ [本文轉錄自 a-bian_ 看板]
作者: Berlin (Berlin) 看板: a-bian_
標題: Re: [建議] 罷養李登輝
時間: Thu Apr 1 11:05:08 2004
※ 引述《Tinim (デニム)》之銘言:
: ※ 引述《OLDdaughter (跟我去逛夜市吧)》之銘言:
: : 恕刪
: : 感謝你的解說 我看了預算好久喔 還看不很懂XD
: : 我覺得其實說的都不是錯 問題就在於"誇大"
: : 我也不贊成李登輝領那麼多錢
: : 可是憑什麼罷養他呢 這就是"誇大"了
: : 有過失 有疑點 當然可以提出來檢討
: : 我覺得這樣的討論很好阿 釐清了不少事實
: : 再次感謝你的解說
: 我是覺得李登輝今年81歲了
: 照理來說 再活也沒幾年了
: 〈雖然看起來實在不像阿....〉
: 就讓他過幾年好日子 又如何?
: 就算真的一年花到七千萬,也不過是每個人每年付給他三塊。
: 這樣,有那麼嚴重嗎?
: 他並不是對台灣沒有貢獻阿。
罷養的定義,其實很弔詭。
你說蔣經國有貢獻,我卻覺得李登輝有貢獻。
藍綠各擁其主,恐怕誰當總統都怕下台之後的下場。
所以才要有法律規範,
只要不是涉及內亂外患,
不論黨派,下台之後都有禮遇,
否則試著想想,
公職裡面誰知道國家機密最多?
難道不是總統?
如果總統下台之後沒有保障,
他要是投靠中國,美國或是跟台灣有利害關係的國家來算計台灣,
那就事情大條了!!
卸任元首禮遇問題原本是泛藍提出來對付李登輝的,
既然提出來就是一個議題,
議題是沒有限制性的,
所以論兩蔣及連戰也是勢所必然。
我們姑且不論兩蔣功過如何,
兩蔣的老婆也要2300萬人養,
這就有點奇怪了。
兩蔣的墳墓也要佔地為王,也要我們出錢,
除了軍方駐守,
更有雇用專門管理人員,
那就更奇怪了,這可是禮遇條例裡面所沒有,
更是所有法律裡所沒有規定的,
但這些費用卻在各機關裡藏有各種名目的預算。
我敢打賭,
翻遍各機關的預算,
你也查不出來有哪一段文字清清楚楚寫著「過世總統陵寢修繕費用」。
我絕不支持李登輝或陳水扁過世之後我們也要找一塊地安葬他們,
那是他們李家或陳家的事,
費用不應該全國人民出錢。
同理可證,為什麼我們要忍受兩蔣的墳墓花費我們上億的費用?
是因為他們死在任上嗎?
那可是他們違反民主原則用「動員戡亂條例」來違憲,
才有這種死在任上的總統耶!
更誇張的是,
他們的遺屬,
也要用人民的納稅錢養耶。
如果這樣算數,
我們也應該修改公務人員撫卹條例,
死在任上,但不是因公殉職的軍警公教人員遺屬,應該由國家養到死.......
台灣人怎會這麼笨!
真正的笑話不是成龍說的320,
而是我們每年花至少五億的費用在養兩個死總統的遺屬,
並且為他們兩個姓蔣的修建墳墓!
PS:那兩塊幾十公頃的地不用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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