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社會的"現實面" XD

看板NDHU_ACC_4TH作者 (東華會計外野之洞)時間16年前 (2008/04/11 00:3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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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jack5210 (打造幸福的藍圖)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東華事件又有新文章囉 時間: Thu Apr 10 01:17:40 2008 http://tw.myblog.yahoo.com/jw!WfW8DSqXHUZtVl2ZqiZKHFc-/ 與東華大學的學生告案官司終於偵結完畢,事實上學生是有罪的,請多花一點時間把這篇 文章細讀,您便會知曉來龍去脈,這才是真相的 第一篇 分類: 關愛的心聲 2008/03/27 05:38 致PChome新聞台!!! 原文 好一個不懂,不懂為什麼有人的心腸可以這麼硬。     不懂,不懂為什麼她要那麼傻。 我還要加一個"笨" 不懂為什麼有人這麼笨!都聽不懂相對人的辯解,沒有相對人的辯解哪算是真相? 怎麼還有人後知後覺 因為東華大學的告案已偵查終結一部份 學生因為沒有身涉其中 沒有租過吳伯伯管理的房子 卻亂捏造文章妨害吳伯伯的名譽 這些被告學生[包括ycn楊超甯]都未曾租住過吳伯伯所管理的房子 [東華大學跟我租過房子的學生原先對我的稱呼就是吳伯伯] 被告怎麼會有資格與同學間互相討論跟我的租屋經驗 你們學生[被告]一年級升二年級從校內宿舍搬遷出來第一次外住 從來就沒有跟吳伯伯租過房子 你哪來跟我的租屋經驗分享給其他同學?簡直胡扯! 根本就是亂捏造不是事實的事 由聽說的事就幫人灌水攻擊別人 使自己身陷被告 房子是別人的 家具設備損壞重新購買是房東要出錢 我只是代為管理服務又不用我出錢修理或購買 我怎麼會不讓你修護? 在網站上PO說家具損壞我都不修 學生這樣說你們也信,怪哉! 又不用我出錢 我有什麼理由不讓你們修? 大家都怪我怎麼要告學生? 理由其一: 這些房子雖然都不是我的 卻是一些老人家託付我的工作與義務[我退休後本來就在很多單位服務為義工] 說義務是因為他們會去買志學新村的房子是我推薦的[因此我有點責任] 讓他們變成投資失敗 經過學生他們的PO文誹謗後 現在房子全部都租不出去 其實租不出去對我沒有任何傷害 因為租出去房租也不是我的 而租不出去我也無傷大雅沒有虧錢 但會害到那些老人家無辜 [很多老人家是重病號] 得到乳癌切除,得到子宮癌切除,得到大腸癌切除 得到其他病症有之 [原本老了就是很多病] 原先他們在生活上已顯出困境我才會鼓勵他們到志學新村購買房子租給學生 除了繳交房貸3500元之外還有約6500元可過省喫儉用的養老日子 雖然說6500元是一個很小的數字 但對只需購買食物過日子的單身老人來說已經比政府的老人年金還要多的收入 但這種自助養老的機制完全被某些心念不好的學生給瓦解了 生活費受到很大的影響 [那些老人家罵學生罵到……..我都不好意思說出來] 老人家買這裡的房子不是投資取利 他們是在為"養老"的生存而投資的 大家都沒有同情心 你們要繼續這樣做與我無關 我盡最大能力在幫助這些老弱婦孺了 遇到學生不理性的作為我僅能無奈 我又能怎樣? 欺負那些老人家全部加起來都快1000歲了 阻擋的人會招天譴報應的 好像有人就是那樣被收拾掉 為了那些老人家的斷糧現象 我能不替他們爭取公道嗎? 在此先聲明: 我替那些老人家幫忙出租他們的房子給學生 我夫妻倆人是在做義務職[自動發心給社會的弱勢服務] 是沒有薪資與工資的 學生換房時房子需要整理與清潔 [學生的退房屋子大部分是很髒的]很多垃圾與學生不要 的東西,尤其是畢業了的學生,大部分的東西都不要了。 住一年的廁所與廚房你可以想像它是髒到什麼樣子 我夫婦倆人已年近60歲 替老人家省錢就沒有替他們聘僱"歐巴尚"來替他們清掃房子 請歐巴尚清掃房子一戶要價2000~3000元工資 [而且還掃不乾淨] 我們夫妻用雙手"免費"幫這些老人家的房子做全戶的清埽工作 樓梯間到廚房 ,浴室廁所到房間 ,客廳到前後陽台 浴室廁所與廚房是用手去清潔的, 很多學生就親眼看到我蹲在馬桶旁用手去刷馬桶內的污垢 其辛苦的程度家庭主婦應該最了解 家庭主婦一定知道這種清潔是很辛苦的,會洗到手都破皮 就因為是自己發心幫老人家做就不計較 各位!這種清潔若是一戶也就罷了 每次遇到3月4月退租潮就是10戶而不是一戶喔! 學生畢業或退租我夫婦倆就必須從台北趕到花蓮去做這些事 清潔後把十分乾淨的房子才交給新進住的學生交屋 妳可以問問看有租過我管理的房子的學生 憑良心說:我移交給你們的房子有哪一戶不是清掃到讓你們可以脫鞋子進入的乾淨程度? 這樣的義務工作一共做了五年 所以我的帳號是bj301[一個熱心的老義工] 這不是隨隨便便就有資格取的匿名 而是實質上有在做義工的人所取的名稱 從做的義工事務並沒有污染到這個匿名的名諱 個性使然也從來不邀功 從來就都是"墊墊"的做 所以很多學生都不知道是這麼回事 其實房子都不是我的 我仍然是兩袖清風租住房子 你們想想看 一個只有小學畢業的人在現在這個社會中能賺到錢嗎? 我一生都過的很清苦,我就因為一生都很清苦,所以認為福報少,才要夫妻出來一起做義 工,請老天爺賞賜福報讓我日子過好一點,沒想到更糟糕,竟然會無緣無故惹到學生,我 是比那到廟裡燒香都會把廟燒掉的那種人,真的很倒楣,幫一些老弱殘兵做點事也會死了 一個人,害我被罵翻了,我真的很難過。 運氣也奇差 連做義工都會遇到ycn與一堆不認識的人來攻擊我這種事 能不嘆氣乎!簡直是老天爺在考驗我 要不是這一次出ycn自縊這件事 我還真不願意彰顯出這些事蹟來 因為做善事為善不欲人知的福報不是比較大嗎? 我參加過的公益團體可多咧 從救難到兒童認養 九二一我就8天7夜在台北的東星大樓救到沒回家 慈濟的攝影隊就要拍攝我說弄成影片 因為我不想成名 所以被我拒絕了 [那個攝影師一定還記得我] 因為我的救難裝備很齊全又在現場 是他要求我要被他錄影 但我真的拒絕了他的要求 我太太說家裡地震倒掉都會找不到我 我對公益事務簡直瘋狂奉獻到忘我的境界 忘記有自己家的情境 [你們不了解啦]因為已到讓人很難了解的境界 回歸主題: 房子不是我的 學生 和 老師都把我打入財團行列 竟然能把我說成:"財團房東"欺負學生使其上吊自殺 天啊!多麼聳動的新聞標題 竟然能把我抹黑成這樣,我真服了你們 尤其是 那三位 老師 我說的老師是誰各位清楚[不予表述]有三個 因為素質的關係我就不予聲討 學生如此也就罷竟然 連 老師也這樣 真是對大學的師生素質失望到極點 我不是說全國的 [我不想犯眾怒] 還有一位教授跟我定了房子 後來後悔要退 竟然要我把訂金退還給她 這是哪一國的教授? 請問大學的相關人員 你們大學沒有教,訂金是不能退的嗎? 怎麼教授跟學生與社會完全脫節? 那花那麼多錢上課幹什麼? 是說相關的有兩三位師長不問清紅皂白就展開攻擊 實在是有損師道的崇高地位[孔夫子都在哭泣] 有人在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告學生? 理由其二: 這麼嚴重的誹謗造成這麼嚴重的損失與名譽傷害怎可能不告? 社會上不怎麼嚴重的事,他們不是一樣也在告? 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都是要用正當的途徑解決問題? 為何唯獨要求我被人辱罵而不要告呢? 各位先進!!!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們身上 妳們有辦法跟我一樣原諒學生又完全沒有求償嗎? 不要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要求不一樣的做法! 舉例一:有人說馬英九的太太 周美青 女士在美國唸哈佛大學時,偷拿一份報紙 [我不信周美青會幹這種事]這完全是在醜化人家。 馬英九先生的團隊馬上派律師至檢察署按鈴申告 馬英九的律師告[說他太太"偷報紙"這句話的人加重誹謗罪] 順便也求償民事賠償金新台幣500萬元 舉例二:前一陣子 有一位教官向教育部請示退休金的事 因為退休金的計算公式對這位教官不公平 故而對教育部有所反應 教育部不知何故 卻在教育部長的網站上回教官一句:王八蛋 大家還記得這個新聞報導嗎? 這個教官忍無可忍的向教育部抗議並對教育部提出告訴 為什麼就沒有人對這教官抗議? 如果教育部長被這位教官提告後產生憂鬱 症然後又自殺 請問有人會怪這位教官嗎? 好像沒有人怪教官,都去怪教育部說。 舉例三:又有一個國民小學 學生對這位班級老師不是很滿意 只是在自己的日誌中說這位老師是老女人 其實學生是要表達"老查某" 結果在書桌上的日誌被老師無意中翻閱到 老師就向這位學生提出告訴 最後由學生家長出面向這位老師當面致歉 最後聽說家長還對老師灣溪蓋後才原諒學 生[灣溪蓋你們自己猜,因為下X不好聽] 為什麼老師不原諒學生 還是自己帶的班上學生呢? 舉例四:有一所高中還是大學不清楚 學生在網路上對教授有不敬的且帶侮辱性 的字眼稱呼教授,結果被人舉發讓教授知 道了,教授告訴校長,校長透過司法途徑 舉發直接對學生提出告訴,學生就這樣被 送上法庭 如果這個學生因此自殺 你們會埋怨教授與校長不近人情嗎? 他們還不是去投告自己的學生? 教授和學生的關係還是師生情誼呢! 更何況我投告的學生95%都沒有跟我租過房 子而是互相都不認識的人 大家為什麼用二種態度來看這種事公平性在哪裡? 是我小學畢業好欺負? 教授告自己的學生就沒事[你們都不評論] 我對不認識的學生提告就完全是我的錯? 這是什麼天理呀? 舉例五:新竹有一間很大的醫院 有一位學生在網路上批評醫院見死不救 經過醫院的人員上網瞧見 就對這個誹謗醫院的學生向警方提出控告 警方對這位學生採取約談並做筆錄 警方問學生:你有在這間醫院看過病嗎? 住過院嗎? 學生:都沒有 警方再問學生:妳有看到有人送醫院醫生不救 傷患的嗎? 學生:沒有 警方問學生:妳沒看到那你為什麼在網路上 PO文說這個醫院見死不救? 學生:聽其他同學說的 因此這個學生將被提起公訴 醫院也因為顧念學生年少不懂事 涉世未深才會不曉得輕重 傷害到這間大醫院的名譽 醫院表示只要學生登報道歉 在原網板上PO道歉文 醫院願意放過這個學生 結局是該位學生登報道歉並在原網站版面上PO出道歉啟事 因為誹謗罪是刑事罪 也是告訴乃論罪 有提出告訴檢察官才會受理 經過告訴人撤銷告訴就會撤銷被告的刑案 唉!這個案子跟我與東華大學的被告學生真的很像 只可惜卻出了命案! 東華大學的學生用侮辱吳伯伯的稱謂[稱吳老奸為其標題] 害很多同學因為幫捏造文章的站長相互灌水在版面上,也引用該標題而被告 要怪就要怪那首先捏造不實文章的bbs的站長 是他害你們成為被告的 我也不想再掀起不必要的爭端 因為檢察官已還給我"清白" 檢察官在庭上曉諭被告學生事實上是犯有誹謗罪嫌,要學生當庭向我道歉並徵詢我可接受 否? 在這裡要感謝檢察官的美意,讓雙方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下道歉撤告,化解學生的刑事污 點, 而我原本告學生就是要他們撤板道歉我就撤銷告訴,所以我在偵查庭上接受學生的道歉, 我也就在檢察官面前當庭對這些學生撤除告訴 我都沒有絲毫為難學生! 就因為我不是一個會胡說八道的人 也是一個很守信用的人 而不是像楊大哥所說的只要一個人認罪就全部輸了,這是什麼話,很難相信這是出自一個 大學助理教授講師的口說出來的話,竟然在bbs的網站上公開呼籲阻止犯錯學生向當事人 認錯道歉,這是什麼教育?給全國的學生一個很不好的示範。 對這些誹謗我的學生我真的沒有一絲絲為難他們 我們在偵訊庭上碰面也都互相沒有惡言相向 大家都沒有冤仇嘛! 只是乘一時之快的替同學灌水吐嘲而已 也因為學生還年輕 活在世界上的人生道路還很長呢 我已垂垂老矣 人生已是後半段的尾聲 我就原諒他們了! 你們的批評要公平 他們罵我是在公共網路空間讓大家都知道 而道歉是在幾坪大的偵查庭上只有五個人知道 我都接受難道我的肚量還不夠大嗎? 他們這樣傷害我讓全世界的人公幹我 我都沒有在他們出面道歉時 要求任何民事賠償 還一直批判我 這樣公平嗎? 有一個電視媒體已知道東華大學的告案結果是這樣 要將這件事完完整整的要我上電視與很多名嘴一起專訪30分鐘 甚至於要我將證據展現在國人面前 我在考慮!是否會再傷害到學校與學生 我曾經寄信想請還沒畢業的幾位同學商議徵求意見 希望讓這件事對學校及學生把傷害減到最低 [我是好意] 但學生不領情 尤其是那個女生對我敵意甚深 因為她與ycn最好 與ycn也同為版主身分 她可恨意很深喔 她還勸其他學生不要理我 所以我沒有辦法徵詢到學生的看法 就是住高雄的小白唄[程式家庭]Cxxyfaxxy] 小 白 小姐!希望妳能幫我 不要拒絕我 因為楊家爸爸你才走的近 如果有一些求償成功 我願意替楊超甯爭取新台幣三百萬元給她父親養老 究竟人家把女兒養到25歲的成年也是不容易啊 從小養到大學畢業要花多少錢與心思在照顧 所以請小白姑娘能幫幫我的忙 看妳的文章是一種享受 [ycn的文章也是] 否則這件事將無法進行 我曾寄信給超智先生他誤解我也不願意理我 所以我到現在都還取不到跟楊家的聯絡管道 因為他還不知道我是被學生陷害所致 她妹妹的自縊真的是被學生自己所害 不要把責任通通推給我 原本電視專訪在三月初 因為總統選舉 故而延後 然而接受訪問勢必對東華大學校譽的衝擊很大 學生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嗎?因為事實是這樣 東華大學的學生有幾千人呢 又楊超甯已被人神格化 正義使者化! 如果她知道所看見的PO文都是捏造的 當初PO文的站長PO文的目的僅是在要陷害我 讓我管理的房子租不出去而已 楊小姐妳也太認真了,"歐背"信了壞同學的文章 才會造成妳也是被告之ㄧ 算起來妳的批評也是幫兇之ㄧ 全國的人現在都把妳奉為正義使者 若我把告案的結果是被告學生認罪協商當庭道歉而公佈社會的媒體上 ycn的兄長與其父親能接受這個事實嗎?她父親不明原因是這樣 她父親恨死我了,真的很冤枉無故被人恨 ycn在天上當天使她能知天下事 她當然早就已知我是被學生故意冤枉的 但她的兄長與父親知道嗎? 還好大家都還沒有幫她做好紀念盃亭 否則偵查終結的事實是學生認罪協商當庭道歉 那個紀念亭不就是一個笑話了嗎? 現在就有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27.97

04/10 01:18,
那個女生對不起家庭..連法律上都輸了??
04/10 01:18

04/10 01:18,
end
04/10 01:18

04/10 01:19,
就事論事 我覺得你不應該建議那些老人買房子
04/10 01:19

04/10 01:19,
31頁....
04/10 01:19

04/10 01:21,
一樓看文章速度好快...
04/10 01:21

04/10 01:21,
槍斃吳房東救台灣!!
04/10 01:21

04/10 01:22,
我只知道 沒人會想要跟你租房子了
04/10 01:22

04/10 01:22,
我覺得好難過...哀
04/10 01:22

04/10 01:22,
6樓可能被告喔....
04/10 01:22

04/10 01:23,
得了便宜還賣乖啊 這種人真要不得唷 呵呵
04/10 01:23

04/10 01:23,
累計人數 114491
04/10 01:23

04/10 01:23,
查你IP又來囉!!!
04/10 01:23

04/10 01:22,
END 看來法律比不過後台跟鈔票 詛咒沒良心的人去死吧
04/10 01:22

04/10 01:23,
現在判決確立後就一副自己是苦主的鳥樣 看了就噁心
04/10 01:23

04/10 01:24,
END
04/10 01:24

04/10 01:23,
一句"她沒住過" 就可以把所有討論都打發了喔?
04/10 01:23

04/10 01:23,
大意是如何阿?? 看到一半懶得看了
04/10 01:23

04/10 01:24,
鄉民法庭判你輸就是輸
04/10 01:24

04/10 01:24,
吳伯伯:哭哭 你看六樓恐嚇我(按鈴)
04/10 01:24

04/10 01:24,
他那房子還有人去租嗎?都有人自殺了,全校都知道了吧
04/10 01:24

04/10 01:24,
對了 你到底得到多少錢啊 我比較在意這一點 和解也是要錢的
04/10 01:24

04/10 01:24,
不是說檢察官是要幫死者伸張正義 都是騙人的啦...ㄍㄢˋ
04/10 01:24

04/10 01:24,
難道殺人也要被殺才能告嗎.沒腦.我要發願讓神來整死你
04/10 01:24

04/10 01:25,
科科 中間還跳針到自己做了很多善事不欲人知
04/10 01:25

04/10 01:26,
老無工:我在幫死者伸張正義啊 ^_<"
04/10 01:26

04/10 01:26,
我當時是建議修法 逼人自殺者應處唯一死刑 遺書可做證據
04/10 01:26

04/10 01:26,
不過 我覺得大家不要去它的BLOG留言比較好 免得被告
04/10 01:26

04/10 01:26,
我很相信報應這種事情 幹他媽的大家等著看吧 呵呵
04/10 01:26

04/10 01:27,
有沒有他是否還在花蓮的八卦啊..有沒有他住哪? 下次回家去看看
04/10 01:27

04/10 01:27,
萬一遺書是假的哩
04/10 01:27

04/10 01:28,
我說樓樓樓樓樓上的舉例拉~~
04/10 01:28

04/10 01:28,
房東有逼他自殺嗎? 不是只有告他妨礙名譽??
04/10 01:28

04/10 01:28,
白痴才把法律當真相 好笑
04/10 01:28

04/10 01:29,
所以要看遺書怎麼寫囉 又可透過筆跡確認真偽
04/10 01:29

04/10 01:29,
重點是他假正義 偽善的說法讓人看不過去...><
04/10 01:29

04/10 01:29,
而且辯解還是有暇疵,被告的人是因為不是自身經驗才敗訴的
04/10 01:29

04/10 01:31,
怎麼沒有住過的房客出來幫他說好話
04/10 01:31

04/10 01:32,
聽說吳先生有申請PTT帳號唷= =a
04/10 01:32

04/10 01:32,
樓上提出我的疑問了˙ˇ˙
04/10 01:32
還有 4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4/10 02:27,
有帳號是吧 來啊 鬼扯一堆 反正也沒人跟租你們那爛屋子
04/10 02:27

04/10 02:28,
爽死了 繼續瞎掰阿你
04/10 02:28

04/10 02:28,
原PO只是轉述吳老X的話而已- -
04/10 02:28

04/10 02:30,
是喔 那就推回來好了 太怒了
04/10 02:30

04/10 02:32,
吳老先生的名聲~我6年前剛進校就聽聞了~我們戲很多學長
04/10 02:32

04/10 02:33,
都是受害者~YCN事件發生時~我學長都畢業了!!
04/10 02:33

04/10 02:33,
想看裁判書 有連結嘛?? 先看法官怎麼說
04/10 02:33

04/10 02:34,
您的名聲~不用YCN就想鐺鐺了~怎麼不反省自己先= =
04/10 02:34

04/10 02:39,
07/01/24那文說找人打工打掃,這篇說都自己掃的.矛盾
04/10 02:39

04/10 02:42,
沒有辦法證明所說的是事實嘛??
04/10 02:42

04/10 02:45,
QQ 我只是轉文阿......不要噓我拉
04/10 02:45

04/10 02:49,
喔~~~~又是廢文一篇 嘖嘖
04/10 02:49

04/10 02:55,
對不起原po,推回來。
04/10 02:55

04/10 04:02,
看到火都大了 我有按到噓嗎?
04/10 04:02

04/10 04:02,
好像有喔 改天推回來 別告我阿~~
04/10 04:02

04/10 04:05,
這一推是給原PO的
04/10 04:05

04/10 07:38,
真想噓 X你X吳老X 早點下去跟YCN賠罪好了
04/10 07:38

04/10 08:34,
感謝原PO 讓我們知道了吳老先生的說法
04/10 08:34

04/10 09:28,
只有一個人陳述 請捏造的人來吧 不然也是你自己自HIGH
04/10 09:28

04/10 11:16,
吳老尖去死
04/10 11:16

04/10 14:48,
一直說自己做多少善事 一直想把楊的死推掉 我只能說
04/10 14:48

04/10 14:50,
吳老先生~~你˙會˙有˙報˙應˙的
04/10 14:50

04/10 15:02,
04/10 15:02

04/10 15:09,
偽善!!!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你好自為之!!!!!
04/10 15:09

04/10 15:14,
幫推回來.....看到一肚子火!!果然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04/10 15:14

04/10 15:20,
本來沒什麼想法 但看了這篇文章,只覺得是在欺負已經沒辦法
04/10 15:20

04/10 15:21,
替自己做解釋的往生者,何必這樣呢? 低調一點不好嗎?
04/10 15:21

04/10 15:54,
整篇都是博取同情取向 花蓮要下雪了...
04/10 15:54

04/10 16:50,
人都死了 死無對證講這些還真無言
04/10 16:50

04/10 17:26,
如果可以公開你控告學生的各種理由 相信你會更紅~
04/10 17:26

04/10 17:26,
真敢說~一堆人連涉及毀謗的言論都不算也被告下去..
04/10 17:26

04/10 17:27,
連校長都打算告的人你說有正義感?真的看不下去
04/10 17:27

04/10 19:53,
真敢講!!ycn都白死了..東華的沒人出來反駁一下嗎?
04/10 19:53

04/10 20:37,
虛偽
04/10 20:37

04/10 20:50,
無事實論述 應予水桶
04/10 20: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63.133

04/11 00:35, , 1F
因為我是俗辣,只能暗幹在心裡,有錢有閒的人說出來的話就是
04/11 00:35, 1F

04/11 00:36, , 2F
話,沒錢沒權的,連"呼吸"都要別人同意> <
04/11 00:36, 2F

04/11 23:14, , 3F
不管是法律層面 人情面 事實面 社會面 都他x的狗屁不通
04/11 23:14, 3F

04/12 00:16, , 4F
只是一個法律面的勝利有屁用 不能改變一個人的卑鄙行為
04/12 00:16, 4F
文章代碼(AID): #17_a6pYH (NDHU_ACC_4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