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組公告] 關於活動組隊回東華的時間提出問題
第一點是
如果9/1回東華的話
是要馬上開始進行活動準備
還是要審企劃書(三審的)
第二點是
之前討論的時間有包含沒來開會的
晚會(舞會)活動嗎?
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要提早?
還是有配套措施呢?
第三點是
假設9/1回東華的時間是審企劃書的話
那活動組計劃用的時間夠嗎?
那審完後的器材會有更動嗎?
還有買完的器材需要各組來確認是不是所要的
這點也需要時間
其實器材組主要是問第三點啦
前兩點是關心一下而已
有想到我再補充上來
小任
ps:芭比大大...情人節過玩是該上工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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