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看板NCULG作者 (約農路的鳳凰花)時間15年前 (2009/04/19 21:37),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kelsie (小葉)》之銘言: : ※ 引述《maro (最近好累喔~)》之銘言: : : 可以麻煩請板上的學長姐分享一下這個系所大致的研究方向為何? : : 以及與傳統法研所究竟有何不同? : : 另外看到修業規定上似乎要實習才能畢業,不知實習課程內容為何? : : 煩請善心人士替小弟指點一下迷津 感激不盡!!! : 我並非法政所的學生,但是跟法政所的學生淵源頗深, : 所以越俎代庖,回答一下。 : 前篇學長已經說了師資跟課程部分, : 上網查一下都有資訊, : 至於實習的部分, : 今年度實習的簽約單位是桃園地院跟保訓會, : 地院的部分至少會有旁聽法官開庭跟去訴訟輔導科幫忙作訴訟輔導, : 保訓會的部分要問去保訓會實習的同學才知道狀況。 : 總之可以先看看查得到的東西, : 評估一下,其他的就可能要面洽了。 唉!家裡沒大人,所以我這個隱居的老人被硬逼出來救火, 其實熊嫂已經說了個大概了,其實補充可有可無, 但既然被拖出來,而且已經開了個頭了,那就繼續說下去吧! 脫稿完畢,以下進入正題! ----------------以上是騙錢廢話------------------- 本所的實習是必修課程,上下學期各一學分,總共兩學分, 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以一學期18週,一週3小時為計算基準, 所以最少實習數為108小時,時間不一定為學期中,寒暑假皆可以, 甚至橫跨皆可,一週實習時間也不一定。 換言之,只要你跟實習單位喬好,一周半天、兩天、五天都有可能。 至於實習地點,本所揭牌之時,同時與桃園地院簽約儀式 (有興趣者,請自行參照某年某月某日某期某版司法週刊), 而在去年下半年也與保訓會進行簽約,目前就是這兩個實習地點, 其他機關有待老師及學弟妹們的繼續努力。 而實習的內容呢,保訓會的部分因為尚未有同學前往,無法得知, 最快也要等暑假過後。至於桃園地院的部分,因為與我們接洽的是刑庭庭長, 原則上會以刑事案件為主,性質會比較像法助,以閱卷、判決撰寫、 以及支援訴訟輔導科等,外加看庭為主。 不過,與其問實習是甚麼?不如先看你對實習態度是怎樣? 如果你是為求餬口飯吃,把學分拿到手就好,那不論是政府組或是法律組, 只要遵循前人的腳步,依樣畫葫蘆就好,前面的幾篇文章及本篇前半段看一看, 再找學長姐聊聊就可以。 如果你想有所學習及成長,不仿花點時間及心思去想想除前述之外, 還有甚麼可以在各實習機關搞頭。正如我前面所說,實習可以很彈性, 只要跟實習單位喬好,沒甚麼不行的,不僅僅是時間, 實習內容一樣可以可以談,只要你有想法、敢提出、敢要求, 對方可以配合,就可以皆大歡喜 (這有時要靠運氣,因為各機關的業務通常很忙,通常實習內容都是就地取材, 以手邊現有的素材做為教材,所以提出的請求要看人、事、 時、第、物能不能配合而定)。 以我實習為例,當時因為斗膽,請求想去非訟瞧瞧,所以除了刑庭外, 還有機會去非訟、執行處、及民庭走走;但是同時也是俗仔,實習過程中 沒去過訴訟輔導科(沒辦法!葉道長那組先去,回來後把他們遇到的 問題跟我們討論,印象中幾乎都答不出來,所以跟詩瑋討論後, 就跟庭長反映我們能力不足,不敢去訴訟輔導科)。不過實習過程中, 感覺起來比較像是法官,而不像法助,因為庭長為了讓我們更有參與感, 開庭前除了先讓我們閱卷外,並問我們有沒有甚麼問題要問被告(他會幫我們問), 還讓我們參與評議的討論,那種決定當事人有罪與否的過程,算是蠻特別的經驗。 而且我們實習過程剛好碰到前年的減刑,所以這檔事就落在我們頭上啦, 一切從零到有,很繁瑣、很累人,但後來聽說桃園地院呈上司法院的減刑研究 是以我們的版本時,是有點欣慰(好啦!白話、簡潔一點,有暗爽到!)。 總結實習總共弄了一份減刑研究與五份判決(兩份簡易案件、三份普通案件, 但都以普通案件的格式撰寫),很累但頗有收穫。 至於實習地點的選擇是不是因政府組或法律組而有所別,個人採否定見解。 一者,這兩個機關都是行政機關,可以從不同角度去探討, (奕宏當時就法院的運作,寫了一篇研究,可以參照之) 再者,學了這麼久的法律,其實還只是皮毛而已,而且多為理論, 跟只學過一點法律者,其實差不多(從實務的角度觀之),跟實務還有段很大的距離。 所以對法律組而言並沒占多大便宜,不用太自滿,等頂多法感比較好一點; 對政府組相較而言,其實也沒有甚麼好怕的。 以上就是實習的心得及個人感想,扯了那麼多,累了!也想不到可以再講什麼了!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也希望對我的荷包有所幫助! PS.豐大!你看!我的文筆本來就哩哩落落,若那天回文的話,可能就更慘不忍睹啊! 所以說睡覺為大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78.92

04/19 22:30, , 1F
坐沙發 感謝分享 純推不下(咦?)
04/19 22:30, 1F

04/20 01:49, , 2F
這段話好像在哪常看見?莫非豐大也是愛好者?還有,你在咦
04/20 01:49, 2F

04/20 01:50, , 3F
啥?待我瞧瞧...啊(驚!)靠...北邊走!我完蛋了!
04/20 01:50, 3F

04/20 02:27, , 4F
嘿嘿嘿......... (" ̄▽ ̄)-c< ̄⊿ ̄")
04/20 02:27, 4F

04/24 10:50, , 5F
感謝學長姐用心的解答
04/24 10:50, 5F

04/24 16:06, , 6F
maro是誰??
04/24 16:06, 6F

04/25 01:13, , 7F
新的學弟妹~你很狀況外唷~葉大律師~
04/25 01:13, 7F

04/25 01:13, , 8F
應該吧~~我猜的啦~~哈哈
04/25 01:13, 8F
文章代碼(AID): #19woaUYY (NCUL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問題
5
9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
問題
1
1
15年前, 04/17
問題
問題
5
9
問題
5
8
文章代碼(AID): #19woaUYY (NCU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