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wii] 有關低功率射頻器材要認證的事情

看板NCHU_ILST作者 (加入階梯,成就無限)時間19年前 (2007/03/16 2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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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狸哥的專家意見,馬上就被ncc採納囉,呵 ※ 引述《mobilefox (行動狐狸)》之銘言: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均被要求須辦理審驗, : 所以.... : 電信法49條第一項: : 「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電波秩序,製造、輸入、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 : 須經交通部許可」(現為NCC) : 第三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 : 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 電信法50條第二項: : 「前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方式與程序、審驗或型式認證證明之核發、換發、 : 補發與廢止、審驗合格標籤之標貼、印鑄與使用,及審驗業務之監督與管理等 : 事項之辦法,由電信總局定之。」 : 依照前項條文,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其用途分為 : 販賣用與自用二種,均須依規定填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申請書, : 檢附技術規格資料、電路圖、實驗室檢驗報告等資料提出申請 : 所以, wii也是無線射頻器材, 依法必須經過NCC的認證才能販售. : 話雖如此, 這一切還是有些荒唐,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須辦理審驗ok : wii具有wifi 上網及藍牙傳輸的功能,屬於低功率射頻器材,也ok : 可是wii 是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 雖然依照「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頻率範圍自九千赫至三百秭赫) : 製造、輸入、設置或持有應經許可之項目」第五項, : 「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均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是沒錯啦, : 可是整個事情還是無法令我苟同..... 囧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53
文章代碼(AID): #15-fPVRa (NCHU_IL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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