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興討論版版規 vot1.0版

看板NCHUS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12/07 02:00), 編輯推噓10(10021)
留言3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批踢踢中興大學校園版版規 Vot 1.4 ※ 一、版主規範   1-1.版主必須是中興大學之在學學生。   1-2.版主有增刪版主、刪除文章、禁止不當發言者發文、修改版規、發布公告、 修改精華區、增刪精華區小版主之權力。 1-3.版主有義務維持討論版之版面整理,並促進本版版規規範內之討論風氣。 二、公告 2-1.僅版主可使用公告 2-2.使用者請勿回覆公告,經發函且推文通知後刪除之,之後不聽勸告者以情節 輕重再處以三天到一個禮拜的水桶。 2-3.版主公告以站內文章之形式發出。 2-4.公告項目若為傳達學生權益事項不受第5條之限制。 2-5.公告若為規範使用者之事項,效力等同於版規。 2-6.前項公告後版主必須於6個月內修改相關版規。 三、爭議文章 3-1.是否為爭議文章必須經版主以中立立場判斷。 3-2.爭議文章之相關討論串刪除前需收入精華區及發布公告。 3-3.爭議文章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挑釁他人引起論戰,版主可以 依情節輕重處以發文者一個禮拜到永久的水桶,並刪除文章。 3-4.請勿以任何形式鬧板 如:戰文、不正常推文、恣意洗板、愚弄板眾、無意義文章 在文章或推文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等 <違者水桶一個月> 已有水桶者則累加計算,累計六次則永久水桶。 3-5.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經版主提醒後一小時內沒更正,刪文不另通知 若情況疑似鬧版則以鬧版版規為主。 四、受禁止之文章 4-1.政治相關文章,經版主去函通知後刪除之,不聽勸告者依情節輕重處以三天 到一個禮拜水桶。 4-2.商業相關文章,除打工訊息、二手物品及畢業生出清物品外,版主得直接刪 除之。(中興學區附近不算。) 4-3.色情相關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 4-4.誹謗他人之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並將發文者處以一個月以上水桶。 4-5.公佈他人資料之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並將發文者處以一個月以上水桶。   五、轉貼及宣傳文章 5-1.各個活動之宣傳文章請勿在一週內發表超過一篇。 (請勿重複PO文) 5-2.欲轉貼他人文章請先洽原作者,並在文中指出作者。但與學校公共事務相關 者不在此限。發現轉文者並未徵求發文者同意的話,則轉文者水桶一週。 (若提出有徵求到同意的證據僅刪文不水桶) (告知原作者是種禮貌,至少請推文徵求同意。) 六、發文標題 6-1.[出租]:出租房屋,請按照格式填寫 6-2.[心得]:關於吃喝拉撒等等校園生活心得分享 6-3.[討論]:關於各項事務徵求各方英雄好漢意見交流 6-4.[閒聊]:關於各項事務徵求各方鄉民七嘴八舌 6-5.[問題]:有什麼疑難雜症要人幫忙解決的請用這標題 6-6.[交易]:不管要買還是要賣還是你要畢業搬家出清請用這標題 6-7.[自介]:大家來填填自介單吧~ 6-8.[徵人]:打工、需要幫忙請你用徵人 七、買賣文、徵人文、出租文特別規定 7-1.關於買賣文章的格式已做更新,請依照公告PO文 如果出售完畢請自刪文章,若要補充說明、補照片的文章請自刪前文 一個月只能PO一次,用完請改用大E修文 多PO者經由版主推文告知後若未自刪,則版主直接刪除不另告知 7-2.關於徵人文章一律請依以下方式處理 同一單位限制三十天一篇,一年不得超過6篇 (請注意是同一單位,不是同一ID) 超PO者板主將刪除最新一篇,並水桶兩週。 除了板友檢舉黑心單位與單位申覆外,不得回文 被檢舉的單位,請用PO徵人文的ID,在七日內於本板申覆 申覆期間,該單位不得PO任何徵人文 並請依照格式填寫(包含色碼),不符合者板主將自動刪文不另通知 7-3.出租文或買賣文po文標題的格式不符者 版主會直接刪除文章不再另外通知 出租文"十天"一PO,重複PO者則刪最新一篇 PO出租文時地址請填寫到號,不然刪文不另通知。 若在刪文後的十天內又重複PO文,此地址所有存在在版面的出租 文章全刪,水桶兩週。 (地址指的是同路同號,不同樓層也算。)   7-4.有鑑於批踢踢目前大多為轉錄文 由別站轉錄之買賣文 出租文 不符上述格式者 一律標大D 每晚12點過後清除大D文章 八、推文規範相關 8-1.是否為爭議推文必須經由版主以中立立場判斷。 8-2.推文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例如:含有西斯內容、18禁連結、恐怖連結) 8-3.禁止政治相關推文 8-4.推文內容禁止涉嫌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挑釁他人及洩露他人個資。 8-5.禁止無故刪除他人推文,除非該推(噓)文者的內容有不雅內容、人身  攻擊或者是一些私人資料,那也請於修改後附上原因。  若是任意修改且不附上原因,經由原推(噓)文者提出抗議後,文章即  刪除之。 8-2~8-5:若有惡意刪除推文(修改)或者是累犯(三次以上),則依情節嚴重程 度給予水桶數日甚至數周。 by foget、busgoer 09.12.22 --

12/07 02:02, , 1F
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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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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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2:10, , 3F
對推文有任何建議or意見請來信討論...謝謝大家囧>
12/07 02:10, 3F

12/07 10:5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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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01, , 5F
12/07 12:01, 5F

12/08 01:47, , 6F
不對 我原本想打的是對版規有建議或意見的啊阿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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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44, , 7F
你就承認你原本就對推文有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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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7:14, , 8F
絕對沒有阿(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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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0:23, , 9F
請問7-3的部份說 有一段的意思是說 如果被刪文 在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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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0:24, , 10F
內部能在po文嗎? 是指修改之後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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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5:19, , 11F
那一段是說 你十天內PO了兩篇有效文章 被版主發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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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刪文 但又在10天內PO文的話 就會以7-3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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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為沒寫到號被版主刪掉了你重PO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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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1:47, , 14F
版面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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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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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浸我水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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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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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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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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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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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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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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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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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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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14, , 26F
.......(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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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45, , 27F
朝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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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31, , 28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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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h20502 來自: 123.240.102.160 (07/29 01:03)

12/05 01:56, , 29F
這時候版主就要說 從沒看過這麼有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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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1:33, , 30F
他早就因為這推文進過桶啦
12/06 11:33, 30F

12/06 11:49, , 31F
好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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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6_59KO (NCH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