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學代會] 回應惠蓀電影取消放映公告

看板NCHU-SG作者 (興大學生會)時間14年前 (2010/03/16 14: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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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HUS 看板] 作者: ufotime (戲子阿德) 看板: NCHUS 標題: Re: [學代會] 回應惠蓀電影取消放映公告 時間: Tue Mar 16 13:53:51 2010 你要依法行政我奉陪 ※ 引述《NCHUCongress (NCHUCongress)》之銘言: : 關於學生會行政中心先前公佈之取消放映公告,學生代表大會在此澄清: : 學生會總預算案需由學生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學代會審議總預算案有一定的程序,也需要 : 一定的時間,但行政中心無權規定也未有告知「預計時間」為何時,當然行政中心越快提 : 出總預算案,學生代表大會審完得時間也越快。 行政中心係屬學生會行政單位,若就依法行政來看 依據學生會預算法 第廿二條 每學年之總預算案,應於當年度上學期開學日後三十日內由學生代表大會審議 完畢或議定未完成之補救辦法,並知會行政中心。 所以學生會行政中心自然有權力依法告知預計時間為何,也就是開學日後三十日內 但是因為補選的關係,很明顯已經過了上學期 而學生會也已提出總預算,那為什麼議會未主動進行補救辦法之審議? 卻等待學生會被動提出呢? 很明顯是學代會未依法行政唷 : 因此於上學期學代會議長曾向會長建議,在上任後盡快提出部長被提名人,寒假時就可以 : 編列學生會總預算,這學期開學後即可在工作報告後審議總預算案。 : 但會長於上學期僅提出五位部長被提名人,於這學期提出剩下的缺額。 : 3月3日為第1次常會即安排行使行政中心部長被提名人任命同意權。 : 3月5日為第2次常會即安排各部長工作報告,並已將學生會總預算案排入一般議程, : 但部長工作報告完後就要超過散會時間,主席有延長散會時間之意願,但行政中心未有表 : 達對於預算案之急迫性,且學代提出散會動議已通過,所以學生會總預算案排於第3次常會 : 繼續審議。 這邊更是奇怪 依據學生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第二十條 散會時間已屆而議事未畢,主席得徵詢出席學生代表同意,酌定延長開會時間。 也就是說列席的行政中心幹部(包含會長)根本沒有權力提出延長開會時間 而主席你既然有意願,為何不依據此條徵詢學代呢? 還是你忘記有這一條呢? : 此外,3月3日未有排案審議總預算案,因行政中心3月1日提出之總預算案違反預算法 : ,被學代會程序委員會退回後3月4日重新提出,且至今日中午仍再送來更新版的預算書。 違反什麼預算法你不提出來怎麼知道呢? 還有程序委員會有什麼資格退回? 依據學代大會程序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四條 本會職權如下: 一、關於秘書處所編擬議事日程之審查。 二、關於各種提案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符合學生代表大會職權之審定。 三、關於議案之合併、分類及其次序之變更。 四、關於行政中心、仲裁評議委員會及學生代表之提案、議案討論時間及質詢時間之限定 與分配。 五、關於學生代表大會所交付與議事程序有關問題之處理。 六、關於本校學生請願文書、形式審核、移送函復及通知之處理。 提案手續以及符合職權審定係屬形式上的審查 也就是說只要是學代大會可以審的案子,而且也依據學代大會提案方式進行提案 那不管裡面案子是否有內容缺少或是不符法令,都必須排入議程當中。 只是程序阿阿阿阿!!!!!! : 第15屆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 堂堂學生會最高立法單位,口口聲聲說依法行政,我卻完全沒看見依那條法了。 那用嘴巴立法好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99.157 ※ 編輯: ufotime 來自: 111.254.199.157 (03/16 13:55)

03/16 14:32,
我本來想說翻譯完就要來依法行政了,居然有人捷足先登
03/16 14: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4.7
文章代碼(AID): #1BdodhG1 (NCHU-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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