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校際選課

看板NCHU-Courses作者 (黃仔)時間12年前 (2012/01/16 22:2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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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寄成站內信了...我的P幣阿Q_Q -- 原文吃光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http://www.nchu.edu.tw/~indodep/chinese/laws/C05.htm 第一條  本校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選修他校開設之課程,以與主修有關但本校未開設之選修科目為限。 第三條  學生每學期選修他校之學分數,最多以六學分為限大學部不得超過該學期所 修總學分數三分之一。學生選修外校課程之學分數中,可被計入各系、所畢業所需之學分數 由各系、所自定。 第四條  本校學生申請選修他校開設之課程,應於該校規定選課日期一週前本校課務 組(進修教育組)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核准後送教務處(創新產業推廣學院)複核,符 合規定者,發給本校同意書攜往該校辦理選課手續。 第五條  本校學生選修他校課程時,繳費等有關事項應依他校規定辦理。 其上課時(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本校修習科目時間衝堂,否則衝堂之科目均以 零分計算。 第六條  他校學生申請選修本校開設之課程,必須持其肄業學校出具之同意書,於本校初 選開始至加退選截止日前向本校課務組(進修教育組)申請,並經任課教師之同意,逾期不 予受理。選課須受本校各系(所)學生名額最高人數之限制,並繳交學分費,如課程有實習 ,應另繳實習費,收費標準以本校規定為準。 他校研究生選修本校之課程,須有本校研究生選修,方得開課。 第七條  每學期結束後,教務處註冊組及創新產業推廣學院進修教育組應將該選課學生之 成績送其原肄業學校,以辦理成績登錄事宜。 第八條  暑修之校際選課,依本校開設暑期班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修訂時亦同。 -- 其中,第二和第三條,個人解讀若沒有申請學程或雙主輔系的話,一般同學的選擇似乎 會減少許多?而第四條則闡釋了跨校選課的流程,有興趣選課的同學可能要特別注意 這些學校的選課時間,並事前向自己學校申請. 覺得很麻煩嗎?其實這篇新聞稿便有暗示了 成大、中山、中興、中正 4大學學生 可跨校選課 http://www.nchu.edu.tw/news-detail.php?id=17242 「...在這項協議下,4所學校可以相互選課,且不限加選1校,另3校都可以選;但各校有\ 不同的 跨校選課上限規定...」 在校方沒有新的修正條例前, 應該就是依循這幾條規定, 依我之前強者同學的經驗, 跨校選課...很 麻 煩 ! 祝各位有心嘗試跨校選課的同學, 選課順利並分享自己的經驗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46.131.50

01/16 23:23, , 1F
謝謝版主,不過我想知道的是各校釋出的課程、大綱QQ
01/16 23:23, 1F

01/17 10:43, , 2F
不好意思,借問一下怎麼現在選課還顯示未達註冊日?
01/17 10:4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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