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就是現在警察!?
※ 引述《panchengyu (我真是個嫩咖~)》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這就是現在警察!?
: 時間: Fri Nov 23 04:22:3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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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你可以說說看臺灣社會理想中的警察應該要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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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除了吃案開單以外還有什麼行徑被稱為濫警察死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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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可以讓我多多考慮一點來做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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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在公務員裡面是二等公民...
: 他的職等跟一般公務員比是偏低,薪水高是超時換來的...
: 如果公務員都加班到一天上12小時,就不會有人覺得警察待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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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啥問題?
: 飆車族我只能說很無奈阿...
: 你覺得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
: 台中市每逢周末就派警察去站路口站整晚...
: 有用嗎?
: 如果今天可以立法用強制手段把它們抓起來....
: 那也許還有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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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味什麼你會覺得我扭曲自己人格來做這份工作混口份吃?
: 社會上找工作誰不是為了混口飯吃?
: 你跟我有MSN聯絡應該看的到我MSN的狀態...
: 我陷在也很害怕下單位有太多現實不能適應...有太多糾紛不會處理....
: 但是我一直很希望自己在看的到的地方,能力所及當個好人阿....
:
: 再者,就算現在我從事這個工作....
: 我又不是一直護航....
: 我很努力的再講如果是我在場我能做到什麼程度...
: 還有民眾方面有什麼保護自己的方法.....
: 今天嘴砲來嘴砲去是我們的文化我覺得OK阿....
: 但是你這樣的發言讓我覺得太針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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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是我反應過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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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4.8.11.193
: 推 linjoe:偷偷說如果可以轉消防 消防比較涼 看地方有時候還可以 11/23 08:32
: → linjoe:進補 EX穿山甲 眼鏡蛇.... 11/23 08:32
: 推 ayinie:還有上網釣魚 這點很令人堵爛 11/23 13:45
: → ayinie:有些爛警察只為賺業績淨幹些欺負小老百姓的事 11/23 13:46
: 推 panchengyu:不能轉消防,不過偏遠山上也是有偷獵的機會,但這犯法... 11/23 15:28
: → panchengyu:穿山甲是保育類動物,眼鏡蛇我沒念到應該不是... 11/23 15:29
: → panchengyu:上網釣魚這個一般人都認為是誘捕犯罪..故意引誘對方~ 11/23 15:30
: → panchengyu:不過在實務上來說,必須要對方有明顯"自發的"犯意... 11/23 15:31
: → panchengyu:這點在偵查上面的手法要很注意,主要是刑事組負責的! 11/23 15:31
: → panchengyu:另外你提到賺業績欺負百姓的問題,是一個對立基本面問題 11/23 15:32
: → panchengyu:每次有人被開單就會罵"這也要開,不會去抓槍擊犯"..... 11/23 15:34
: → panchengyu:你指的業績是這個吧? 這個講下去會有八成的人覺得我在 11/23 15:34
: → panchengyu:護航~ 所以我很猶豫針對這點要不要繼續討論.... 11/23 15:35
: 推 panchengyu:業績是警察和人民對立無解的話題,我只能說是各司其職~ 11/23 15:49
我還是直接回文好了....
你指的業績是開單吧~ 我原文也知道這問題一定會被提...
而且看完我的回應八成的人不會諒解覺得我在護航~
既然你提了我就回吧~
開單的問題,第一個重點是行為人不要違規就不會被開單!
現在最多爭議的是隱藏式執法...像是躲在樹後面或是天橋上拍照...
這最大的問題是建立在台灣人不守法的觀念上.....
為什麼沒看到警察就可以不遵守交通?
交通違規死的人比殺人犯罪還多ㄟ...
可是大家都無所謂的投機心態,然後被抓的只會說這麼會抓不會去抓小偷喔?
對阿~BBS上面看了很多....
那些刑案偵查是刑事組負責的,基層能碰的不多...
一般多數穿制服的,都是一般治安和交通維護.....
所用的手段就是開單...不開單並排停車交通就會阻塞...
不開單到處都會有無牌攤販不用繳稅~
臺灣人堅韌的草根性在這裡就會蓬勃發展....
因為台灣民眾對於法治觀念還出乎意料的低落....
看到這裡多數人的想法"果然是官僚,只會推拖只會嘴砲"
我明白阿~不同立場的就是不能理解...
就像女生永遠不知道當兵有什麼好炫耀一樣....
我只能就我所知的來溝通,然後去做我該做的事....
接下來你所謂的釣魚問題....
一般民眾都會以為說是所謂的誘捕犯罪....
就是我挖好洞給你跳,所以對這觀感非常的差....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所謂的女警網路釣魚式針對常有援交之疑的聊天室...
上網去看有沒有暱稱房名等明顯帶有暗示性的...
然後進行攀談...
等到確定他的確有援交意圖,提到錢阿約出來之類的....
然後等到他出來見面之後直接抓,或可能循他的IP去抓....
主要的證據包含他的暱稱房名和對話內容....
而這些證據在刑事訴訟法中也要求
必須是對方主動發起援交念頭的這個犯意....
這個概念就像我假裝是吸毒的人跟毒販買毒品...
然後把毒販抓起來....這是完全合法的...
但是我不能主動跟一個人說我要吸毒你去弄到毒品來我跟你買...
(我要援交幾千元依次你要不要)
這個就是違法的,也就是一般民眾所認知的"陷害釣魚"...
兩者事實上有很大的差異....
最後最重要的"台灣偵查犯罪主體是檢察官"....
所以警察不管辦什麼形式案件一定要移送給檢察官...
基本上來說警察在偵查上沒有實權但社會卻要它背負全責....
整體來說...
我個人能做的是很無能的....
我只能選擇對這個人要不要開單....
你說飄車族,我ㄧ個人追上去又能怎樣....
我ㄧ個人有槍沒錯,但社會允許我對她們開槍嗎?
追捕的過程造成他摔車,輕則我賠錢重則我被告丟工作....
這就是台灣的價值觀....
你認為我應該追上去,很好~ 你不怕死!
我認為我不願意把性命犧牲在現在這種偏差的社會價值中....
今天有搶案有槍戰,你又知道我會把民眾當擋箭牌,不敢開槍?
在不同的社會價值我自然要做不同取捨...
能做有效果有必要自然要做...
台灣就是對這工作有過多的期許與不了解...
很好~ 嘴砲完畢! 大家請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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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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