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廣傳福音

看板NCCU_TVBS作者 (理解自身的維度)時間16年前 (2008/06/16 00:0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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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只能說是你對神的愛信心不夠, 保羅說,在審判之日時,如果不悔改,罪人就會落在火湖裡面, 神用耶穌釘十字來洗淨眾人的罪這已是千真萬確不改的事實, 而神對人的愛,這已經是事實,不是用審判的結果來衡量的, 而,如果你真的在學習基督的愛去愛某個人, 很自然地你就會透過各種方式將福音傳給他, 至於他能不能接收福音,領受聖靈和神的愛, 他在審判之日會是如何,那真的不是你能決定的, 我以為在神面前、對人們自己而言, 有沒有福音聽過福音不是作為審判的標準, 重點是人們我們能不能不斷地學習去彼此相愛, 實在地謙卑地悔改認罪, 我相信神喜悅的是愛的關係,不是審判。 ※ 引述《Blueshine (越活越年輕的心)》之銘言: : ※ 引述《trellia (藍藍的海)》之銘言: : : 我知道傳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 : : 也因為是神的命令 : : 我相信神全然的公義 : : 也覺得沒聽過的人本來就不該下地獄 : : 但是但是 : : 這樣子 : : 是不是不要傳福音會比較好?(不是要違背神的命令) : : 因為這樣就不會有人下地獄ㄌ : : 我是不是有遺漏了什麼呢 : 我很久之前就想回這篇 不過一直找不到自己覺得滿意的論點 : 之前回去探望爺爺時,也曾落入這樣的迷思之中 : 心裡也會有掙扎,深怕傳了福音,反倒讓人陷入不信的罪之中 : 這樣不是反而更不好嗎? : 心裡覺得這樣的思考是明顯大有問題的 : 可是卻不知道怎麼去證明那是錯的 : 這次布永康特會我找到了答案,重點是在我們對於傳福音的認知: : 傳福音是去宣告神的拯救、是宣告好消息、是去宣告神的憐憫 帶給罪人盼望 : 而不是去宣告審判和定罪 ( gospel is GOOD news ) :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羅馬書1:16) : 「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羅馬書10:15) : 願大家都帶著祝福人的心情去傳揚上帝的好消息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31.94

06/16 08:41, , 1F
謝謝志灝同學的分享:) 自介一下吧~~
06/16 08:4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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