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長姐好

看板NCCU_STAT作者 (永遠的微笑天使^^)時間19年前 (2006/06/07 14:2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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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所有參與討論的系胞~ 難得學會版上有這麼多文章 有大家這麼熱絡的討論*^^* 在大家的通訊錄裡有學會的組織章程,所以相信應該是所有系胞都有學會的組織 章程,我把章程很仔細的看了,也看了很多遍,其實在組織章程中,並沒有提到任何 關於現行"家族分家"的相關規定與辦法,所以如何分家,以及家族的組織狀況,也沒 有有關的說明,所以更沒有所謂的"草案"與"條文"存在,當然章程中更沒有併家的相 關。上星期五的監委會也沒有訂出所謂的"草案",只是一個簡單的方案,之所以要在 監委會上訂出一個簡單的方案,一方面是希望在期末大會時能讓大家盡快的進入狀況 ,另一方面是覺得在期末大會中,所有會員都有權利發言與變更,沒有任何同學或系 胞有堅持或固定的立場與角度,我從一開始便稱之為"草案",是因為想不到一個更簡 單明瞭且貼近的詞彙代表之,如有用詞不當,請大家多多包含。 認真看了章程之後,發現除了有關家族分家的細節不在章程中,還有一些章程有 點不合時宜,包括學會、監委會...等許多地方,所以在下學期期初的監委會,會一併 修改我們的章程,也會將其他系的組織章程做為參考與改進,修改章程的所有程序, 仍需按照一切的規定進行,從草擬、監委會討論、送交會員大會,再由全體會員表決 通過。所以在下次監委會之前,如果大家有任何關於學會組織章程問題與意見,都歡 迎大家提出來討論。 這次的決定在程序上來說,是有其缺失與不符合規定之處,而且侵害到少部份人 的權益,關於不符合程序這點,任何會員都能提出並推翻之,這也是所有會員的權利 之一,也就是說,嚴格來看期末大會所表決之議題是沒有法律效益的,所以期末大會 關於"併家事宜"之表決自始不生效力,是有監委會討論後所做出的決定,做這項決定 的過程絕對是合法合理,(監委有達到章程規定之標準),對於會眾感覺到不受尊重, 在此致上深深的歉意。 有系胞提到是否能在這幾天加開臨時監委會與臨時會員大會,讓新的分家制度能 在下一學年度立即執行,由於章程上明訂召開臨時監委會需有連署,且三分之二出席 ,召開臨時會員大會需有五分之一連署,三分之一的會員出席,監委會衡量的結果為 下學期期初再討論,一方面是因為預估能來出席大會的人數會不足,另一方面是希望 有多一點的討論與協商,未來訂出一個比較完善的方案,再者,修改章程需要的人數 有更高的門檻,基於以上原因,將這學期未討論完畢的事項延至下學期的期初完成。 再次強調,每學期的期初期末大會,所有會員都務必參與,審預算結算也很重要 呀,而不是被告之要討論"重要事"的時候才出現,即使有事不能前來,也應該在線上 請假,這也是所有會員的權力與義務,更是對大會一種尊重;出席會議的會員,除了 踴躍發言、陳述個人意見外,更應該對於自己的意見多加闡述,讓其他會眾了解此意 見背後的想法與立場,如果有必要,也可以交叉討論、說服大家能支持你的想法。 現在所有的方案都歸回原點,對於過去的疏失,相信大家都會記取教訓,以後能 針對沒注意到的地方做改進,也希望大家在版上的討論,秉持理性與和平的心做討論 ,謝謝! 系代 統計三 周家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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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代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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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辛苦了,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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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Xd5n-r (NCCU_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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