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工作心得分享(協調會結果)

看板NCCU_SEED作者 (天下布武)時間14年前 (2009/09/29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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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作者: chihtakimo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工作心得分享(協調會結果) 時間: Tue Sep 29 03:44:45 2009 首先我要對那些回應的人回答一些問題 我是已經工作了幾年才去念一般生碩士的 所以那個講我是草莓的鄉民 你認為在這種公司要繼續做下去才是對的吧 請你了解狀況再來批評我 我只能說在過去工作過的公司還沒有公司敢這樣凹人的 如果大家都把被凹當作常態,難怪有人會去接受22k 公司給多少錢就做多少事,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我從以前就不相信上面說要跟公司一起成長的鬼話 甚麼為了公司的未來,我只會為自己的未來打拼 有本事給我跟外商一樣的薪水,我就拿出應盡的本分 還有為什麼要去呢? 我只是在等待其他公司的通知前 看看會不會挖到寶,結果是外面鋪金箔的大便 而且我是在離職後才拿到offer 並不是在去迅嘉前或這段期間拿到的 另外為什麼不乾脆做滿七天 這個我只是想讓迅嘉知道勞工不是好欺負的 這我承認是故意的 想讓那些不懂勞基法的迅嘉主管學習法律的機會 不過,至少迅嘉這種公司在去年不景氣還能賺錢 雖然不知它的錢是不是都靠凹員工賺來的 但是如果能忍受這種公司的 也是可以去看看的人家怎麼賺錢的 接下來就說一下9/28下午的協調過程 =========================================== 9:00 AM 我從南部出發到桃園 3:00 PM 到達桃園市博愛路170號5F的勞資和諧促進會, 到的時候承辦人員給我主張書和簽到表寫, 本來3點要開始的,結果迅嘉的人到3:30才到 3:30 PM 迅嘉的人到達,業務兼人事經理,主任,還有一位律師, 來的時候迅嘉經理就假笑問我的近況(馬的,想套我的話 去捅我是吧,果然在會議中就印證了),還跟我說他是第一次 來參加這種會議,迅嘉以前都這樣做也沒有人怎麼樣阿 (廢話!要不是我上班的日子還沒到,鬼才有空來,人家只是 不想跟你們計較,不要以為你們做的對,我不會是最後一個對 迅嘉提出調解的人) 3:40 PM 協調會開始,調解委員先請勞方陳述,我述說了我的主張 請求資方付積欠的工資(基本薪資5300,以及加班費2600), 並明確地讓迅嘉的人知道我已經詢問過桃園縣政府的處長, 接下來迅嘉的人開始說話了 經理:[既然官方單位的長官認為不給付薪資是違法的,那麼 該給的我們還是會給(廢話,我都已經搬出處長替我背 書了,還想怎麼樣),我們不會為了一點錢刁難勞方(幹! 你好像忘了今天為什麼被call來這裡開協調會的吧) 但是chihtakimo先生的作為本公司不太認同,新進人員 來我們必須花費教育訓練的成本(教育訓練?我只記得在 那裏是做粗工的工作),而且在面試當時我們就已經告知 需配合公司加班制度,chihtakimo先生當時也說ok阿(幹! 你爸是說在勞基法規定下,你怎麼不叫我睡在公司算了), 這樣沒有誠信,以後要是有公司打電話問我們,我們的評價 不會太好喔,雖然不會加油添醋(不會才有鬼,一開始就放大 絕嚇唬人是吧)] 迅嘉律師:[我想請教調解委員,這樣它在未提前告知的狀況下離職 造成公司損害不知是否有法則?] 調解委員:[貴公司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必須有相關損害的證據, 另外,就是勞基法規定未滿3個月,本來就不需預告期(各位 鄉民,要離職前看一下自己待多久了,預告期需遵守勞基法 ,免得被人家告;不過,我還真佩服這不知是哪家大學訓練 出來的律師,勞基法也不懂翻一下);另外,薪資部分,任何契約 再與法律牴觸下,自開始本就無效,貴公司還是要給付薪資] 迅嘉律師:[那這樣這個應付薪資是否可以可扣除損害金額,若為負數再對 chihtakimo先生求償(幹!你們經理說我在那邊沒有產值, 還要找人訓練我,那我對貴公司的產值是負數,怎麼現在又說 我的離職影響公司產能,這個律師的邏輯怎麼比工程師還差)] Me:[根據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薪資做為賠償;另外,你的意見好像跟 貴公司經理剛好相反,到底你們誰的意見是對的] 迅嘉律師:[...] 調解委員:[我們今天是針對薪資未給付事項,貴公司要求損害賠償,需 由民事官司進行] 迅嘉經理:[那我們會對chihtakimo先生保留法律訴訟權,另外就是根據 chihtakimo所說的32000是包含每天固定加班2.5小時的薪資 而非底薪(馬的!怎麼跟當初講的不一樣,而且工作這麼久, 還沒有聽說過薪資是先含加班費的);而且,工作未滿一個月 ,我們薪資是用最低薪資17280計算(haha鬼扯,何時跟我說過 這件事了)] Me:[不好意思,調解委員我不同意這種算法] 調解委員:[chihtakimo先生,請你到隔壁會議室來] 以下為我跟調解委員的談話 ================================================================== Me:[委員,不好意思針對薪資計算我無法認同,也不會簽和解書] 調解委員:[他們這樣的確是違反了程序原則(也就是說,先前跟我說32000, 後面又改為17280計算)] Me:[而且,該公司經理和律師欲用恐嚇的行為威迫我簽和解書;另外,他們律師提出 以17280計算是包含每日2.5小時加班費,這樣迅嘉又違反了勞動基準法21條, 工資由勞資雙方約定,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另外,該公司在加班時數已遠超過 勞基法所規定] 調解委員:[該公司的作為實在不能令人苟同,沒關係我會去跟他們說,並在和解書 上替你加上迅嘉同意放棄有關本協調案件的相關訴訟權利,另外,工時 的部分就算了,這部分會造成你的麻煩,而且你從南部上來一次,也要 花時間和金錢吧] 調解委員與迅嘉人員談話,過了五分鐘... 調解委員:[我已經跟迅嘉人員說過了,它們同意給付5300的薪資,加班費的部分是否 算了,這樣萬一協調不成,變成你要跑民事法庭,這樣對你也不太方便, 以後就慎選公司就好了,這一兩千塊就算了] Me:[ok,我只是想讓對方知道不要以為勞方是好欺負的] 4:40 PM 雙方簽訂和解書10/5迅嘉電子將匯款進我的帳戶,迅嘉的經理還想發表 謬論說:[這樣以後我們公司將更改規定,免得這種情事再次發生](恩,還想 鑽漏洞阿) 幹!坐和欣到家已經晚上11~12點了,雖然5:00 PM在桃園火車站的7-11看到正妹店員 ,不過還是很累! ======================================================================== 結論1:如果各位鄉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話,不用怕對方請甚麼律師,也不用理會 對方的恐嚇;不過,對方會派到3個人(一個從頭到尾不講話,一個只會依他 自己的觀點來說話,真不懂他是住台灣還是哪裡,講的完全跟台灣法令違背, 還有一個好像沒有看勞基法就跑過來的律師),雖然被他們少付加班費;不過, 還是讓他們吐出5000多,也算小勝利吧!至少,它們董事長交付的任務失敗了, 只不過回公司它們應該不會說出來協調會被人家拿勞基法定的事吧!免得裡面 的人也一起來告他們 結論2:平常就要收集一些資料起來,免得公司想婊你時,拿不出證據;另外,今天即使 我在迅嘉做了幾個月走,其他公司打電話來問,迅嘉一樣會講壞話;而且我有認識 一些人資和在其他公司的朋友,他們的看法是不給付薪資本來就是迅嘉的錯 其實,景氣差就算了,景氣好的時候,搶人都來不及了,又不是之前放火燒公司, 誰理前公司會講甚麼,當作參考而已,怕的是你沒能力,像迅嘉這種規模的公司, 台灣好歹有幾萬間,會認同迅嘉這種做法的,自己大概也是這樣做,這種不錄用 我就算了,我不想再來第二次了;基本上,我去面試都會講,不過我想AUO不用我 應該跟這件事沒有關係吧!至於,迅嘉的人講甚麼我也懶得管了, 我在ptt上揭發 他們的惡行,讓他們講一些壞話就當作是我的報應吧! 結論3:牴觸法律的契約本屬無效,別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了,要不然那天就有 人會去拔獅子的鬃毛;而且,從中我也學到一些,特別是為什麼以前的公司 加班時數上限只能到46小時,原來這是勞基法所規定的!雖然我部分認同調解委員 所說的有時候大月需要超過46小時的加班,我也知道台灣9成9的公司都超過,但是 我只是要回擊迅嘉的小貓3人組想要以提起民事訴訟告我造成迅嘉的損失,如果 這樣都可以,那我是不是也要告迅嘉因為強迫加班可能造成女友跟人跑,家庭不 溫暖,我家養的小黑太久沒看到我而不認識我...這些損失呢?那這些情感損失是 無價,請迅嘉賠償我3億算是小CASE了! ========================================================================= 以上是我能記多少就記下來的,因為協調會議不准錄音 還有歡迎轉寄或轉貼,不用再寫信問我了 反正我跟迅嘉簽的和解書沒有包含這項不准揭發他們的惡行 我也沒有以不實造成迅嘉名譽損害,這些都是事實 歡迎那位律師想個罪名來告我 不過這次請把刑事訴訟法看清楚再來 免得又被非法律系畢業的定 這樣就很難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228.106

09/29 04:00,
律師應該也是22K的~~
09/29 04:00

09/29 04:14,
好厲害!!
09/29 04:14

09/29 04:15,
推薦 勞工界需要大家團結 像野茂開啟旅外的風潮一樣
09/29 04:15

09/29 04:16,
政府站在資方那邊,我們只能靠自己,忍氣吞聲會惡性循環
09/29 04:16

09/29 04:49,
帥~~~~
09/29 04:49

09/29 04:50,
還特地北上 致敬 !!!!!
09/29 04:50

09/29 06:13,
加油
09/29 06:13

09/29 07:09,
真是值得佩服~
09/29 07:09

09/29 07:17,
有勇氣,推啊...
09/29 07:17

09/29 07:30,
看到資方吃鱉就是爽!
09/29 07:30

09/29 08:00,
沒辦法,這年頭就是有人會為了五斗米來羞辱別人
09/29 08:00

09/29 08:00,
覺得自己的處境不好,所以後來加入的人處境只能比自己更糟
09/29 08:00

09/29 08:04,
推勇氣
09/29 08:04

09/29 08:13,
09/29 08:13

09/29 08:25,
幫推
09/29 08:25

09/29 08:27,
不得不推了 ~
09/29 08:27

09/29 08:45,
加油...
09/29 08:45

09/29 08:47,
Good Job....
09/29 08:47

09/29 08:47,
帥啦!!!本日最帥!!!!
09/29 08:47

09/29 08:57,
就是需要像原PO這種人 資方就不會現在一樣吃定勞方 GJ!!
09/29 08:57

09/29 09:00,
推!
09/29 09:00

09/29 09:11,
推!!
09/29 09:11

09/29 09:12,
09/29 09:12

09/29 09:18,
09/29 09:18

09/29 09:23,
幹得好
09/29 09:23

09/29 09:25,
祝這家股票大跌 雖然好像已經剩沒幾塊
09/29 09:25

09/29 09:32,
09/29 09:32

09/29 09:34,
09/29 09:34

09/29 09:40,
push~
09/29 09:40

09/29 09:43,
09/29 09:43

09/29 09:44,
這篇該m吧
09/29 09:44

09/29 09:51,
這種公司倒一倒算了
09/29 09:51

09/29 10:02,
GJ!
09/29 10:02

09/29 10:05,
太酷了~~
09/29 10:05

09/29 10:12,
nice
09/29 10:12

09/29 10:13,
非常好! 你是標竿!
09/29 10:13

09/29 10:18,
勇者推!
09/29 10:18

09/29 10:20,
good!!!
09/29 10:20

09/29 10:22,
good
09/29 10:22
還有 71 則推文
09/29 15:47,
推~~
09/29 15:47

09/29 16:07,
推,比只會嘴泡業界很小的俗辣強多了!
09/29 16:07

09/29 16:26,
超帥...!!
09/29 16:26

09/29 16:39,
真勇者...推爆你!
09/29 16:39

09/29 16:51,
推薦原PO
09/29 16:51

09/29 17:05,
GJ!! 原PO加油
09/29 17:05

09/29 17:09,
帥呆了 推
09/29 17:09

09/29 17:21,
09/29 17:21

09/29 17:32,
推一下 因為快爆了~~再兩位 :D
09/29 17:32

09/29 17:36,
幹 只能推了
09/29 17:36

09/29 17:37,
帥唷~推
09/29 17:37

09/29 17:37,
推~
09/29 17:37

09/29 17:37,
推拉 備分到信箱
09/29 17:37

09/29 17:38,
推!
09/29 17:38

09/29 17:56,
09/29 17:56

09/29 18:12,
建議原PO把一些語氣用詞修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09/29 18:12

09/29 18:22,
樓上可以指出是哪些語氣用詞會有麻煩呢
09/29 18:22

09/29 18:31,
建議原po將公司名放在標題內,方便後人搜尋.
09/29 18:31

09/29 19:06,
正義 !! 推 !!
09/29 19:06

09/29 19:19,
有看有推啦!
09/29 19:19

09/29 19:31,
推,正義
09/29 19:31

09/29 19:32,
有看有推! 太屌了!
09/29 19:32

09/29 20:00,
我是指 'horse的' '十個太陽把人曬人乾' 之類的詞
09/29 20:00

09/29 20:01,
純建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畢竟已經被推爆了轉錄
09/29 20:01

09/29 20:03,
可惜沒藥要到加班費, 這種公司真的該檢討=.=
09/29 20:03

09/29 20:14,
推!原PO好樣的..我曾在這被壓榨半年 唉~
09/29 20:14

09/29 20:14,
向勇於爭取自己權益的勇者致上敬意! ( ′▽`)>
09/29 20:14

09/29 20:32,
正義!!推~~
09/29 20:32

09/29 20:40,
酷 推!
09/29 20:40

09/29 20:52,
原PO真的太猛了
09/29 20:52

09/29 21:09,
好球
09/29 21:09

09/29 21:09,
迅嘉以後請改遜咖
09/29 21:09

09/29 21:13,
推~推~~push~push~~
09/29 21:13

09/29 21:26,
科技板的表率,太欽佩您了
09/29 21:26

09/29 21:26,
祝您下份工作會更好
09/29 21:26

09/29 21:34,
09/29 21:34

09/29 21:45,
你應該去考個律師執照的...
09/29 21:45

09/29 22:09,
推一個~定的好
09/29 22:09

09/29 22:15,
太帥!!!!!!!!!!!!!
09/29 22:15
-- 存在主義與馬克斯主義的目標是同一個,但後者把人吸收在理念中 ,前者則在他所在的所有地方,即在他工作的地方、在他家裡、在 街上尋找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9.107
文章代碼(AID): #1AmXVcvd (NCCU_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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