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討論] = 系代系總幹選舉細則!!
不要為了消除紅色勾勾而出去T_______________T
由於財政人所列入的章程並未說明當系代與系總幹的選票統計結果出現
廢票多於有效票,或者反對票多於贊成票時應該如何處理的規定,所以
為了能讓以後的學弟妹遇到這種情況時能有所遵循的依據,系代祕書處
決定將於六月八號的期末大會中提議增列以下選舉細則,另外又為兼顧
少數系胞沒有辦法出席期末大會的權益,所以決定先開放線上討論,希
望對以下選舉細則有任何建議的系胞可以回文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看法,
我會盡量綜合大家的意見將細則修改到讓最大多數人滿意。儘管時間很
趕,花心思花時間給的建議還是不會被忽略的!!
系代秘書處
======================財政系學會系代系總幹選舉辦法=======================
1.若候選人數僅為一人,則選票格式如圖一。
若候選人數為二人以上,則選票格式如圖二。
┌───────┐ ┌───────┐
│ 候選人大頭照 │ │ 候選人大頭照 │
├───────┤ ├───────┤
│候選人系級名字│ │候選人系級名字│
├───┬───┤ ├───────┤
│ 贊 │ 反 │ │ │
│ 成 │ 對 │ │ 圈選處 │
│ │ │ │ │
└───┴───┘(圖一) └───────┘(圖二)
2.選票統計結果若為相同得票數,則抽籤決定當選者。
3.候選人得票數有高低差異時,候選人全體獲得有效票之總和票數應大於應屆應出
席之法定人數之有效票數68票,則票數高者當然當選。若不大於者,則當次選舉
無效。
4.若候選人數僅為一人時,其獲得之贊成票若多於反對票,則當然當選。若廢票多
於有效票,則當次選舉無效。並於下個學期召開期初監委會之前先行擇期舉行系
代(或系總幹)補選,在選出下任系代(或系總幹)之前,前任系代(或系總幹
)代行系代(或系總幹)職權,直至選出下任系代(或系總幹)為止。
5.若候選人數為二人以上時,其總廢票數多於總有效票數,則此次選舉無效。並於
下個學期召開期初監委會之前先行擇期舉行系代(或系總幹)補選,在選出下任
系代(或系總幹)之前,前任系代(或系總幹)代行系代(或系總幹)職權,直
至選出下任系代(或系總幹)為止。
6.若細則3與細則5的情形並存,則細則5優先於細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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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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