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大校方將於三月九號後開始捕捉校狗...
隨文附上當初和學校總務處環保組的聯絡信件
第一次信件回返--------------------------------------------------------------------
Subject:總務處環保組回覆: 想詢問認養流浪狗公告的部分內容
您好:
我是政大的學生,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些貴單位。
關於公告的第三點
「公告期滿後,本校依法管理進入校園之全部犬隻。」
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什麼?
是公告期滿後,本校將會「依法驅逐」校內未被領養到的流浪狗或
「通知補狗單位」進行逮捕動作嗎?
因為這樣的行為會涉及到在政大校園活動生物的安全與生命威脅問題,
所以我想確認一下貴單位第三點的真正含意是什麼?
以免引起恐慌。
政大學生 劉同學 敬上
劉同學:
依照動物保護法和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規定,縱放公共場所之犬隻應予捕捉,送交地
方主管機關處理,因此校內如有流浪狗出現,依法必須通知環保局做適當之處置
總務處環境保護組組長 連國洲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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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第二次寫信 但至今仍未有回音
唯一的改變是公告的第三項改成第一項 但仍寫的不清不楚。
您好:
不知貴單位是否能將這些內容寫成公告再發佈給全校師生知道,否則第三點寫的不清不
楚,大家都會以為校園裡的校狗們活得很好很快樂,也不知道他們現在的生活可能會發生
巨變。大家會以為流浪狗是那些外來的狗,不是脖子上有項圈,已經在政大生活多年的老
狗。也因此,若要增加師生的認養量,是否應該把公告寫清楚一點。
其次,公告時間是二月五號,並且只有在政大網站的一角看到,有時候還看不到,時間
是寒假,會上學校網站的人並不多。認養時間截止日是三月初,開學才一個禮拜而已,並
不會有很多知道這消息,就算知道,根本就來不及整理協調家裡,完全來不及做認養前的
準備。認養時間應該拉長,至少要重新從開學時間算起,並且應該讓全校師生都知道,很
多處室公告事情都會發全校師生信,這件事應該讓全校的人都知道,尤其是第三點應該按
照回信給我的方式寫:「依照動物保護法和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規定,縱放公共場所之犬
隻應予捕捉,送交地方主管機關處理,因此校內如有流浪狗出現,依法必須通知環保局做
適當之處置」,並且註明身上有黃色脖環的亦被貴單位視為流浪狗(我打電話問過您們,
您們是這樣說的)
第三,是否能大量貼公告或宣導讓社區人士也知道消息。之前我查過某些網路上的動物論
壇,發現有少許人詢問到認養政大流浪動物的事情,他們想認養但政大卻無提供動物的照
片,要如何挑選喜歡有緣的狗認養?現在外面認養寵物的方式都是先照像,建檔,公告上
網,自然可以吸引更多人(而並非只是政大出沒的人)認養。
去年政大校慶校方才出一本書:「政大不可不做的80件事」,其中有一大部分介紹了政大
的在政大生活多年,已經和政大師生生活多年的「校狗」們,沒想到過了一年,牠們就變
成「流浪動物」了。要宣揚政大校名,宣揚學校和諧的時候,就稱牠們為「校狗」,一轉
頭又以另外的態度捕捉之,令人對政大校方雙面臉孔感到費解和遺憾。雖然貴單位必然有
貴單位的考量,但如此考量牽涉到的是許多生命可能的死亡,而政大創校至今八十多年也
未嘗採許如此激烈的手段對待早已成為政大一份子的動物們,這次非常突然的公告,時間
緊迫,語焉不詳,加上根本沒有真的「宣傳」,我詢問大多數身邊的政大師生都不知有此
事。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請貴單位能重新考慮
政策實行的方式和效果。(狗具有領域性格,現在已經在校園生活多年的狗會讓新狗不能
進入,捕捉殆盡後,其他的狗一樣會進入校園,而原本的狗早已和政大師生相處融洽,新
的狗將如何與師生相處,會帶來其他怎樣的麻煩和挑戰,又是未知數),因此期盼貴單位
能讓悲劇不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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