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爭議行為之行使所涉及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

看板NCCU_LSWLAW作者時間19年前 (2006/11/01 01:5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使所涉及相關法律問題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承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活動時間:2006年12月8日(星期五) 活動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治大學綜合院館五樓國際會議廳。 ╭════════════════════════════╮ 議 程 ╰════════════════════════════╯ ╔════════════════════════════╗ ║ 09:00-09:30 報 到 ║ ╠════════════════════════════╣ ║ 09:30~10:00 開 幕 式 ║ ║ ║ ║ 致歡迎詞: 蘇麗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 黃程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 ║ ║ ╠════════════════════════════╣ ║ 10:00~12:00 第 一 場 ║ ║ ║ 罷工、警察與社會運動 ║ ║ ║ 罷工與社會運動作為警察權發動對象?- 社會行動者的觀察 ║ ║ ║ 主持人:梁添盛(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系教授) ║ ║ 報告人:韓仕賢(全國銀行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 ║ ║ 莊炳棠(中華電信工會總幹事) ║ ║ 潘鴻麟(鐵路工會研究組組長) ║ ║ 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台灣人權促進 ║ ║ 會會長) ║ ║ ║ ║ 單 元 討 論 ║ ╠════════════════════════════╣ 12:00~13:00 午 餐 ╠════════════════════════════╣ ║ 13:00~15:00 第 二 場 ║ ║ ║ 罷工、警察與刑事不法 ║ ║ ║ 罷工糾察線作為預防犯罪的警察權發動對象? ║ ║ ║ 主持人:許玉秀(司法院大法官) ║ ║ 報告人: ║ ║ 勞動法的觀點--張鑫隆(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 ║ 助理教授) ║ ║ 刑法的觀點--何賴傑(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 ║ 警察法的觀點--李震山(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 ║ ║ ║ 單 元 討 論 ║ ╠════════════════════════════╣ 15:00~15:20 茶 敘 ╠════════════════════════════╣ ║ 15:20~17:00 第 三 場 ║ ║ ║ 罷工、警察與秩序不法 ║ ║ ║ 罷工集會作為集會遊行法的警察權發動對象? ║ ║ ║ 主持人:廖義男(司法院大法官) ║ ║ 報告人: ║ ║ 勞動法的觀點--黃鼎佑(開南大學法律系 ║ ║ 助理教授) ║ ║ 刑法的觀點--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 警察法的觀點--蔡震榮(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系 ║ ║ 教授) ║ ║ ║ ║ 單 元 討 論 ║ ╚════════════════════════════╝ **欲參加本研討會者,請於12月4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註明姓名、服務單位 或就讀學校、聯絡方式、是否用餐(暨素食或葷食)等,以備處理。 **傳真電話:(02)2938-7477 **電子郵件:95651051@ncc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82.49 ※ 編輯: Imavis 來自: 218.184.182.49 (11/01 01:58) ※ 編輯: Imavis 來自: 218.184.182.49 (11/01 01:58)
文章代碼(AID): #15HuuYdz (NCCU_LSWLAW)
文章代碼(AID): #15HuuYdz (NCCU_LSW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