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看板NCCU_IVA作者 (be crazy)時間17年前 (2008/09/30 23:15),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不好意思 我是個路人 對於擔任國際志工也有些興趣 不好意思插個嘴 我想國際志工社的同學這樣做並無貪求什麼 他們只是希望這個社會上 有更多的人一起加入志工 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我想 更多的人一起擔任志工世界更美好這件事 您應該不會否認吧 基於這樣的出發點 也許他們因為太過熱情打擾到你們 但我想他們這樣的用心 您大人大量也許就海涵一下吧 光是願意當志工這件事本身 就值得鼓勵 在這個功利的社會 而廣告本身定義似乎是營利性質的 如果這樣看的話 也許志工社同學的資訊 不算是廣告吧 不算廣告的話 又何來閣下所言呢 不好意思多嘴了 ※ 引述《niiy (JO?!)》之銘言: : 政大法律學系財經法四年級板主: : 不好意思!! : 我想這次的誤會也是因為社員求好心切, : 不願意錯過任何一個招生的機會, : 所以才沒有看到貴版的板上規則, : 在這裡我代表國際志工社說一聲對不起!! : 但至於回信到您信箱申訴,我想這是個人行為 : 也非國際志工社全體之罪。 : 還有另外您提到,廣告本來就是不受歡迎的文章, : 但對於一些人來說, : 這些廣告也是提供資訊的管道, : 且我們是校內社團,也非任何營利性組織, : 只是單純的邀請政大學生加入社團而已, : 我想這句話有點過於偏激了!  : 無論如何,還是謝謝您的提醒與指教, : 我們在下次貼板宣時會更注意一點的! : 國際志工社社長 : 外交四 : 李怡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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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法律系談定義小心小心被嗆
10/01 00:26, 1F

10/01 11:58, , 2F
見義勇為的路人
10/01 11:5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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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是廣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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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0:49, , 4F
我是路人 我覺得原PO有道理
10/02 20:49, 4F

10/03 23:06, , 5F
好開心~ 原來社團板有這麼多人看!!
10/03 23:06, 5F
文章代碼(AID): #18uaAhmy (NCCU_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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