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系圖借閱辦法

看板NCCU_CL-LIB作者 (系圖老大)時間22年前 (2004/02/26 1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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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圖營業守則 一、 凡本系所師生均得借閱本系藏書(含視聽資料);非本系所師生,恕不外借。 二、 歡迎本系所師生薦購圖書,薦購單於系圖外面之公布欄。 三、 工具書及期刊雜誌限於圖書室內閱讀。 四、 視聽資料的借閱以五卷為限,借期十四天,不能續借,可預約。 五、 每人借書以十冊為限,借期二十天,還書若逢星期例假日,則順延至假期屆滿 之次日。 六、 每冊書可續借乙次,且未逾期之書始能辦理續借。若所借之書有人預約,則不 可續借。續借手續可線上辦理或以電話告知輪值人員。   (系圖分機:62546/系圖ID:mftsai/系圖信箱:chineselib@pchome.com.tw) 七、 若欲借之書被借走,可申請預約。書到館後,會以線上或電話通知,須在一星 期內辦理借書,逾期不候。 八、 已歸還之書籍,三日內相同之借閱人不得再借。 九、 逾期還書者,每冊每日應繳罰款五元。逾期期間,若逢星期假日,不計入逾期 日數。 十、 書籍若毀損、遺失,借書人應於該學期閉館日期,賠償相同的書籍,若該書已 無法購得者: (一) 一般圖書:借書人應照原價,賠償三倍之罰款。 (二) 無定價之書籍:借書人應賠償該書頁數二倍之罰款。 (三) 本所學位論文:借書人應自行影印裝訂成冊償還。 十一、 330303教室所藏之臺灣文學與視聽資料借閱辦法比照上述,唯借閱人須在前一 日填妥取書單送交,否則不予受理。 十二、 借還書手續須當面親自辦理,否則視同未辦理。 ● 注意事項: 1. 禁止攜帶食物飲料進入。 2. 包包必須放在閱覽區的椅子上。 3. 保持寧靜,不可大聲喧嘩。 4. 圖書閱畢後請放回原處。 5. 未完成借閱手續的圖書,嚴禁攜出,違者處以停借一學期之處分。 6. 本系所學生休學或畢業離校前,須至圖書室還清所借圖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62.108
文章代碼(AID): #10FLKv89 (NCCU_CL-L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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