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政大男籃聯盟
致政大男籃聯盟:
公行系於2008年3月17日與應數系進行系際盃男子籃球競賽,本球隊認為本球賽的
執法裁判李逸翔於此球賽中有偏頗行為,甚至做出令人質疑是否瞭解籃球規則的判斷與
行為,由於裁判係由籃球聯盟協助,因此於此版提出本球隊所質疑的裁判行為:
一、補哨時機離譜:公行系進攻時被李姓裁判吹哨被判籃下三秒的時候,禁內公行系沒
有任何球員,公行系提出爭議時,李姓裁判宣稱剛剛有位球員站在禁區逾時五秒,
但無法提出是哪位球員,於是強行沒收我方球權。
二、不當警告:公行系防守時,踩底防守被吹阻擋時,我方球員提出爭議,李姓裁判警
告「防守時底不能踩死,必須讓空間給進攻球員」。
三、不當判決:應數系在快攻被公行系球員犯規時,應數系球員動作僅至收球,但未有
出手動作,李姓裁判吹加罰,宣稱「收球就已經表示要出手了」。
四、令人質疑的執法行為:公行系在延長賽時,我方球員何景陽好幾球運過半場時,被
應數系兩個球員包夾、下手壓球,都頂上來侵犯了李姓裁判竟然含哨不吹。竟然頻
吹公行系舉直手防守行為是阻擋、打手以及強壓。
本球隊認為,該裁判補哨行為過於離譜,竟然在無法提出「現行犯」僅宣稱「剛剛
有一位球員」站超過五秒的情況下沒收我方球權。這樣的執法行為,令人擔憂往後比賽
是否會有任意吹哨,提出莫須有的罪名而沒收球權。
其次,向我方球員警告不能把底踩死的行為,也是一個令人不滿且令人質疑李姓裁
判對籃球規則的認知不足。大家都知道守底防切踩底線的基本常識,但李姓裁判卻認為
應該要讓出底讓對方進攻球員通過。
再者,連在場觀眾都認為離譜的加罰行為。進攻球員僅作收球與跨步動作下被犯規
,裁判卻認為是連續性動作,故必須加罰。但是在場所有人都看得出來,執球者僅是在
行進中雙手把球握好,並未有任何上籃或投籃動作,球還是在胸前而已。李姓裁判卻認
為這樣已經是連續動作,必須加罰。倘若今天進攻者在被犯規後,手有做任何高舉或推
球的動作,我們都還能信服。但是僅有類似護球的雙手收球動作,很難取信於人,更何
況在收球的情況下難道他不會有傳球的可能嗎?這樣的判決,非常令人質疑與不悅。
最後,李姓裁判執法標準雙方不一致也是令我方相當質疑的,一樣是走步動作,僅
吹我方球員,對方也有同樣的行為卻未被吹哨。再者,我方在最後追分時,被應數系數
名球員包夾下手時,未聽見任何打手犯規的哨音與判決。卻在我方防守時針對舉直雙手
的球員吹判打手或強壓的犯規。
還有,任何一個受過基本訓練的裁判都應該理解到,當場上球員或場邊教練對判決
有所疑義的時候,應該做的事是保持沉默,留待賽後或暫停時溝通,而非在比賽場上直
接針對該疑義進行辯解,更不用說是如前述如此荒謬的辯解,一個優秀的裁判不僅止在
於做出公正的判決,他的價值更應該由控制比賽氣氛使不致失控來體現,但今日李姓裁
判的行為,已顯而易見的受到比賽氣氛與個人偏好影響,因此李姓裁判之不適任可想而
知。
比賽結果也因此有了逆轉,因為加罰而輸球。球賽結束了,勝負已定公行系也不願
對結果做出任何的爭議,但是針對李姓裁判的行為。公行系籃球隊提出以下訴求:
一、我們認為李姓裁判對於籃球常識的認知不足,以及個人因素影響球賽程度過於
嚴重,已經不適合繼續在聯盟中擔任裁判職務。有鑑於提升政大籃球聯盟的水
準,以及維護裁判的素質,我們認為應該停止聯盟裁判李逸翔的裁判資格。
二、為避免予人前述僅為公行系片面之詞之感,公行系希望能以聯盟會議,或任何
公開方式與李姓裁判有當面溝通的機會,否則,公行系籃球隊將拒絕參與或進
行任何由李逸翔執法的籃球比賽。
最後,非常感謝聯盟與聯盟裁判兩年來的辛苦與付出,聯盟的成長與政大籃球素質
與風氣的提升也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這是一起參與政大籃球聯盟的榮耀。該球賽結果
由應數系獲勝,在此公行系隊恭喜應數系獲勝晉級,也期待應數系更能在系際盃中再獲
佳績。
祝
聯盟全體球員健康平安
公行系籃球隊隊長 賴信佑暨全體球員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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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GO GO !! PA 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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