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系費是否退費

看板NCCU_AT作者 (I would care you .)時間19年前 (2004/10/20 13:4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2 (看更多)
※ 引述《queenseven (不小心好友被全刪了...)》之銘言: 以上述刪 : <恕刪> : 因此我建議接下來就交由系代處理  系代表原則上是"受理"系胞們連署召開會員大會 章程並未規定系代表不能擔任連署人 但為求中立,系代表似乎不宜擔任連署人 可以建議由監委會負責連署 只要準備連署單,寫明案由交由系胞連署 達章程規定的門檻交由系代,再由系代負責召開大會 也才不會讓系代有隨便想開會就開會的"嫌疑"(此乃我個人之假設) 最後,仍謝謝監委們如此煩勞 也希望幹事會的成員能夠妥善運用系費 前系代 會四甲 田蕙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3.85
文章代碼(AID): #11TViu1n (NCCU_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1TViu1n (NCCU_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