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家注意一下摟```
※ 引述《CL1 (dinner out)》之銘言:
: 老實說...我認為區別不大(當然還是有部分區別啦)
我的看法是,早期NBA對於球員位置的區分僅作概略性的區別
如:G、F、C
到了後期,球隊上的定位分工越來越講求精細,
於是出現了PG、SG、SF等等
我想這麼做,也是有點「商業化」的考量。
讓某些球員專精在某項攻防技術上。
但這是追求效率的必然過程。
我想這基本上是維持一個球隊基本戰力的手段,
也許我隊員中某球員天生手感就不好,
但是防守專家就提供他最好的出路。
也就是說精確的區分位置主要意義是在於「各司其職」,
有效率的進行全隊的攻防。
當然,我同意剛接觸籃球的過程中能夠練習多種技藝,
不過我想這還是應該要以「贏球」和「團隊」為先決。
試想一種情況,
我方進攻,阿福在三分線要到球,旱地拔蔥跳起來三分球,
不進,陳老A和陸官大中鋒爭搶籃板被撞飛。(純屬舉例)
理論上來說,這不符合球隊團隊贏球的效率。
當然,這是以球隊整體為考量。
如果本隊有足以和對方抗衡的大中鋒「加強版」的籃陽光
和190版的「幹標」。
那麼哪阿福去攻擊對方2號3號球員,在整體攻擊的策略上。
是最有效率的。
我覺得位置區分只是為了團隊合作的一種運作,
在自我資質不是那麼佳的情況,
必須不得不先加強在某方面的能力,
會對於球隊有更明顯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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