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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LSP (史布林匹治) 看板: NCCU
標題: [校園] 第164校務會議會議紀錄
時間: Sat Jun 25 21:34:55 2011
164次校務會議
到會學生代表:李汶叡、呂鴻祺、陳乃綾、林宣信、余政和、李彥勳、林家興
一、確認上次(163次)校務會議會議記錄
王正偉:上次校務會議明明擱置「通識中心設置辦法修正一案」,何以通識中心仍新增書
院通識的分類?
呂鴻祺:書院通識的分類應該於法無據。
校長、副校長:
(一)沒有書院通識委員會、亦無書院通識的分類,但100學年度新生列為必修,大二以
上同學仍能修習並列為選修學分。
(二)書院通識經過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故其開課合乎規定。
二、主席報告:校長吳思華進行報告
(一)今天是最後一次開會,感謝所有代表兩年來的努力。
(二)指南山莊的規劃在法規上已經完成市府的程序。
(三)校務面臨最大問題仍是財務問題,教育部逐年縮減各校預算3%,最近通過的公教人
員調薪也讓學校要多支出5000萬。
三、各單位報告
(一)程法會:略
(二)校考會:超政營期應該加強輔導,告知新生「核心通識」是必修,必須修畢始能畢
業。
(三)校發會:略。
(四)經稽會:
1.建請學校在各大樓設置獨立電錶,方便控管節約學校用電。
2.學校用度日益拮据,希望各單位在提出非正常業務外之經費使用時,能考量其長期效益
。
3.自強十舍正在趕工,相關經費支出及宿費收取將移交給下屆經稽會繼續追蹤。
(五)校規會:後山持續興建建築,將對全校山坡地進行總體檢。
四、討論事項
變更議程。
第一案:傳播學院擬修正「傳播學院實習廣播電台設置辦法」部份條文。(條文略)
決議:65:0修正通過
第二案:人事室擬修正「校長遴選辦法」部份條文。
第三條第二項:「依前項選舉或遴選選派產生之三類代表,任一性別應占三分之一以上;
第一款學校代表任一性別至少三人以上,其中教師代表應有二人以上,仍不足額時,由教
師、行政人員及學生代表,依得票數遞補一人。」
決議:64:0修正通過
第三案:教務處所提「本校101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博士班預定招生名額表」。
決議:63:0通過
第四案:研發處擬修正「學術研究獎勵辦法」部份條文。(條文略)
決議:59:0通過
第五案:圖檔所所提「圖書資訊學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擬申請教育部100年度第二數
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認證。
決議:58:0通過變更
第六案:校務發展委員所提本校各院申請101年度調整系所班組及學位學程,包括傳播學
院所提「傳播學院博士班」、外語學院申請自101年至105停招「歐洲語言文化碩士在職專
班」及理學院自100年度停招「數學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決議:58:0通過變更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研發處撤回。
第四案:校務發展委員會所提本校各院申請101學年度調整系所班組及學位學程案,包括
外語學院所提「歐洲語文學程」改為「歐洲語文學系」、社科院所提「亞太研究英語碩士
學位學程(IMAS)」改為「日間學制碩士班」、商學院所提「國際經營管理英語碩士學位學
程」改為「日間學制碩士班」。
決議:49:1通過「歐洲語文學程」改為「歐洲語文學系」。
56:0通過其他二變更案。
第二案:教務處、研發處擬修正「教師基本績效評量辦法施行細則」部份條文備查案。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本校專任教師於受評期間連續二學期同一授課科目,或每學期有
二授課科目教學意見調查結果在70分以下者,由教務處通知所屬系所協助改善,並全程參
加教學發展中心特別規劃之教學精進計畫或教學工作坊尋求改善。」
52:0修正通過。
並同意備查。
第三案:圖書館擬修正「社會科學資料中心設置辦法」。(條文略)
代表討論摘要:
(一)本來圖書館主任兼任社資中心主任,現在又免兼,頗有朝三暮四之感,且圖書館不
再直接處理社資中心業務後,真的會提昇社資中心的效益嗎?
(二)學校有很多資料庫,很多都是政大特有的,像選舉資料庫、文官資料庫等等,若彼
此間進行串連分析,將能產生加值效果。很多老師很少維護這些資料庫,社資中心應該有
能力負責維護和經營這些資料庫,為政大學術研究進一份心力。
(三)圖書館、社資中心和電算中心在某些領域是重疊的,可是我們找不到一位「超人」
來同時管理這些資源,故分工合作有其必要。
決議:付委處理。
建議與聲明:
學生代表呂鴻祺:
一、希望學校以後能考慮排定共同不排課時段,並將有學生代表出席的會議安排在週一或
週五,避開全校排課的黃金時段禮拜二、三、四。
二、專案上簽應該是非不得已或有特殊情事才能動用,今天研發處以此手法請校長將其所
提法規修正排入議程,依據議事規則不合理。又書院也以特別上簽方式提供100學年度書
院的同學宿舍床位,亦有可能排擠到其他同學的權益。希望各單位以後能多循正常管道提
案,走完程序。
校長回應:
吾人常常會討論宿舍優先分配的順序為何,最常聽到的就是外地、中南部同學應該優先分
配宿舍給他們。我們希望宿舍不只是睡覺的地方,而是學習場域的延伸,因此我們鼓勵書
院的同學自己設計企劃案、研究計畫,然後去執行、做出一份優質的研究。很多學校的書
院計畫都被批評,乃是因為他們採行類似「精英教育」的方式處理。但政大的書院計畫比
較不同,針對所有同學開放,所以比較不會造就校內特殊階級的「精英」學生。
學生代表呂鴻祺:中小學時學校為何沒有提供宿舍,是因為每一間學校只招收學區內的學
生就讀。但大學是透過入學考試向全國的學生招生,並篩選學生進來,理當提供這些學生
起碼遮風避雨的所在。校長想推動學宿合一的計畫我興許可以理解,但校內床位目前也都
還不夠的情況下,這種保障名目和相關措施是否該有所限縮,而不是無限制的擴張其規模
,值得校長思考。更何況,同學白天上完課後,回到宿舍為什麼還要接受帶有「強制」性
質和味道的「學習」?社團、校外服務、團體住宿生活、與室友的互動、生活作息的調整
甚至最起碼的課業的課前課後複習,不都是學習的一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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