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揪團] 【刑法概要】期中考前補充講義
關於小六法的部分,有同學來信詢問,也跟老師確認過了。
小六法上面上課時筆記的標記、針對某個條文寫個幾個字的註腳
ex:重傷->完全無用
或者是在條文上面畫框框
ex:將公務員用框框方成三個區塊
這種情形都是「容許」的,也不可能要求同學重新買一本法典來應考
所以逕自帶來應考即可,不用立卡白塗掉
祝好
君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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