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看板NCCU06_LawFl作者 (最後我們都餓了....\)時間17年前 (2006/10/24 23:13), 編輯推噓22(22024)
留言46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關於老師說的話,我有幾點意見想說的, 老師說的是大部分我是覺得很對, 如果文化盃不能夠快樂練習, 純粹只是因為壓力而不得不參加,那真的會很痛苦, 畢竟每個人都不喜歡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但難道我們要苛責負責人求好心切嗎? 且我也對他感到很抱歉, 因為當初在開監委會時, 監委們及學會對於要不要請教練有一些討論, 那時做出的決議是, 如果在事前的練習不能達到一定水準, 或是沒有一定的人數出席的話, 即代表沒有請教練之必要。 或許是因此,學弟妹才會要求很高。 但除此之外,老師所說的我都不太能認同。 他說,不懂為什麼去宿營前要花一個多禮拜來小隊聚、排小隊劇, 也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強迫學弟妹們來參加文化盃, 我們以身為學長姊的身份要求學弟妹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 說得我們好像壞人一樣。 先說一下迎新宿營, 迎新宿營,輝哥如果不懂為什麼不先問一下呢? 他只有聽大一的意見,這樣子公平嗎? 迎新宿迎之所以重要,現在大一的可能還沒有感覺, 但在大學跟國高中又不一樣,那個時候是同一群人整天在一起上課, 你要認識人很容易,但是大學卻缺少如此機會, 學會辦這個活動是希望能夠大家認識彼此, 多增加互動的機會, 上了大學難道你想要誰也不認識的過完這四年嗎? 不過如果他們不喜歡,自然可以退出,這一屆一定也有人沒有參加的阿。 學會辦這個活動是辦心酸的嗎? 最後只換了學弟妹們一句「沒辦法唸書」 讓我為學會覺得不值得。 再來說文化盃, 文化盃對各系都有不同的期望,有些系是要求快樂參加,有些系則以獲勝為必要, 法律系以前確實對文化盃不敢興趣,甚至說更清楚一點, 是對所有全校性事務不敢興趣, 而這個「以前」,至少是以我們所知或是上屆所知的「以前」沒有參加, 這樣子至少會有二~三年沒有參加,這對我們來說已經夠久遠了, 我是懶得去查, 但三年的空白對每年都由不同人所組成的系學會來說,是很長的, 長到足以斷了紀錄。 這點沒必要追究吧。 至於老師說的他那一屆有參加,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前」吧。 每一屆人都有每一屆人的想法, 而要形成重視或是不重視,是視其上屆的學長姊怎麼灌輸他們, 我們會重視文化盃,不否認是上屆學長姊帶給我們的, 但我們也在練習及比賽中得到了樂趣, 所以也這麼告訴下一屆的學弟妹, 「文化盃很重要,因為我們有參加的人都超愛它的。」 而下一屆的想法也是我們這一屆教給他們的, 難道他不是也在練習的過程中得到樂趣而才想把它發揚光大嗎? 我還記得,孟華正妹學姊說的,(還是別人阿?) 「不想要帶給他人法律系只會死讀書的觀感」 我非常認同她說的話, 如果這四年你只認得圖書館的冷氣很強,只認得王澤鑑的書看都看不完, 那你根本就是白來了, 大學四年是人生中最精華的歲月,你卻只在唸書中渡過, 我為你感到不值。 法律系的冷漠是超級可怕的, 明明法律就是種利器,讓你在現在這個法制社會能夠無往不利的利器, 但是法律系的學生卻只會整天窩著看書, 我們沒有時間參與全校事務,因為書很多看不完。 或是沒時間參與系上的活動,因為書很多看不完。 好吧,到最後你出了社會當了律師、司法官又怎樣, 你很厲害,但是你缺少了感同身受的想法, 你只會賣弄法律,但你不會了解受害人的痛苦, 因為你不懂。 最後我要說,如果這一屆大一的是這種想法的人居多, 那也是無所謂,因為每一屆的心態都不同, 我們也不能夠逼你們吧 我只是希望下次 學弟妹們能夠再給文化盃一個機會,不要太快去否定它。 以上,法律四鄭昀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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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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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說的很棒!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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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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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這篇文章!!我感覺輩分好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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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的要先去試試看後 再去判斷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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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薦這篇文章!!唸書不是上大學的唯一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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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正義和良知 法律人還可以擁有更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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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讀書確實不是最重要的事 但文化盃也不是 每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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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不一樣 我覺得系足是我想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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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盃的重要性也因人而異 學長姐的努力大家都看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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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學弟妹自然有要不要參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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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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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贊同您提到迎新宿營的重要性,我所提的重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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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的改進,或許可以有營前沒那麼多小隊聚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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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的夜晚,然後仍然能達到感情凝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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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改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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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隊跟文化盃或啦啦隊並不衝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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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隊就不代表法律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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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的好像只有參加文化盃才是參與系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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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入一下:人一天只有24小時XD專注一個其他就撥不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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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他也沒說系隊不是系上活動...大家收斂一下火氣吧...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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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為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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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衝突 但若想獲勝 花時間是在所當然 我不認為可以兼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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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若兩方面都參加 結果兩方面都參與不足而表現差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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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那是對活動的不尊重 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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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選擇我最有把握的一方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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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有打系隊耶..學弟我想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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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文化盃固然重要,但不代表不參加就是很不關心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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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雙方都誤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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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談別的 這篇文章的用意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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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光是在這裡推文 就表示我們有參與活動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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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光是在這裡推文 只代表你剛好坐在電腦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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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學長姐沒必要說成沒參加文化盃就是要唸書幹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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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為系上盡力 我早躺在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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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用意只是針對老師提到的部分提出另一群人(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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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過的人)的觀點,並且在文末希望大家再給文化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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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機會讓你們感受到我們曾經有的感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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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也是很快樂的活動啊!!!!別被嚴肅的討論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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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謝謝學長姐的費心 我可以認同這個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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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人說 不參加文化盃就是不關心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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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當你們給的理由是因為「要唸書」我們才會感到落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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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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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FYr_Px (NCCU06_Law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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