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會怎麼了...

看板NCCU04_PHILO作者 (有點想通了..)時間19年前 (2005/08/26 0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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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 我只覺得那個玻璃人的玻璃哥哥義正辭嚴的說話時,沒什麼大腦 不過也不能怪他,他畢竟是人, 會用各種方法還有理由來填滿自己心中的殘念 不過法官真的很腦殘,判決給錢又怎樣,人死了就人死了, 這樣判對雙方家庭有何意義? (頂多玻璃哥哥有錢上網援交,然後又被騙,又是一則新聞) 新聞一樣無聊,盡報一些屁話 這件事情很簡單阿, 套句老胡的話,他們都不合邏輯XD(PO這篇文章亂罵的我也是) 事情就是,這是一件"意外",天天都有人發生意外阿, 今天對象要是不是玻璃娃娃這樣的身分呢?新聞就不會這樣吵了吧.. 對於意外,就道德上,是應該不用給予任何評價的 對於幫助人的同學的善心,就道德上,應該是要給予正面評價 對於”量力而為”的幫助人,這句話也很奇怪,他平常抱他都沒事情, ”不小心”摔跤,要是沒受傷;那不就不會”違反量力而為”了,能夠幫助人就幫助, 即使自己做不到,也盡最大努力,不該是人應該有的熱情嗎? 用罰錢來了事,來證明”幫助別人要量力而為”;一點意義都沒有。 重點是,意外已經發生,如果會對玻璃娃娃家庭造成感情影響, 要用什麼方式來安撫,還有要怎麼安撫過失的同學。 判罰錢,只會造成過失同學一輩子心理陰霾的。 ※ 引述《ccycc (萬寶是真寶)》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2862536.shtml : 這是今天很受人矚目的一則新聞 : 纏訟多年的案子二審結果出來了 : 雖然還可上訴 但是目前結果令人唏噓 : 主角A "玻璃娃娃"顏同學 : 主角B A的好同學 陳同學 : A因生理因素移動不便 : B平日就常常幫助不便的A移動 抱他上下樓之類的 : 案發當天 因下雨濕滑 抱著A的B不小心摔了一跤 : 導致A全身多處骨折 送醫不治死亡 : A家屬憤而提出告訴 : 二審結果裁定陳同學需與學校一同賠償330萬元 : 剛剛看到了一些網路上的消息 真假不清楚 但令人鼻酸 : 一般人再滑倒難免會鬆手 : 但是B滑倒後卻緊緊抱著A... : 然後事後B打電話給他媽媽 : 第一句話就是哭著說"媽....我殺人了..." : 並不是故意忽視B的疏失導致A的死亡 : 但法院是鼓勵大家以後做個冷漠的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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