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今天下午 3 點過後可至馨園拿高審重點 …

看板NCCU04_MAT作者 (老大徒傷悲)時間20年前 (2005/06/20 17: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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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mahou (建構所得稅申報高手)》之銘言: : Hi, Dears : : 經過大家的努力、廖基的辛苦收集後 : 請大家今天下午 3 點過後可到 馨園拿 "高審重點整理" : 星期一廖基會再給大家另一份,屆時請大家密切注意版上消息 : 我請老闆先印個 40 份,留一份母稿 : 謝謝大家.... Buone cose 第一份重點整理的第15頁那邊 有一句"忘了老師說什麼" 該份簡報在禮拜二班好像是會計師舞弊責任裡 而老師在禮拜四班是要求加於沙氏法該份報告中 所以禮拜四班可參考報告的附錄 關於"老師說了什麼",因為禮拜四班上課很遺憾的沒有討論到該份文章 我不清楚老師上課所做的評論 不過做那份報導重點整理時,我有請教過老師下面問題: 基於"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若會計師不採推定過失責任 那麼舉證責任則在於投資人,惟,工作底稿為會計師之所有 ,且,一般投資人並無法得知會計師查核過程是否盡責,舉證有其困難之所在。 故,採推定責任,舉證責任在於會計師應較為合理,且較能保護投資人。 馬老師點頭,問題結束。 因為不甘於問題太快結束,所以我順便提出另一個疑問 "該份報導似乎以站在會計師之立場而寫,這些律師怎麼會對會計師這麼好?" 馬老師問道"寫該份報導的律師是哪一個事務所?" 學生"建業律師事務所" 馬老師問"KPMG的全文是啥?" 學生"安侯建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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