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公告] 同類性質文章請勿重複po版

看板NCCU03_LawFl作者 (洨嚥...)時間19年前 (2004/09/28 20:32), 編輯推噓5(501)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NCCU04_LawHa 看板] 作者: jimmyyoung (愛情去死!) 看板: NCCU04_LawHa 標題: Re: [公告] 同類性質文章請勿重複po版 時間: Tue Sep 28 19:55:20 2004 ※ 引述《akari991 (我支持你的煩惱)》之銘言: : ※ 引述《jimmyyoung (愛情去死!)》之銘言: : : 如議事規則研習社,沒人參加也不用急到連兩po吧? : : 嗯…沒人定過版規,那這就當第一條好了。以後重覆po版處游泳課一星期, : : 謝謝各位合作。 : : 註:同類性質文章──內容主旨毫無更變or極少更變的文章,判定標準以版主and版副 : : 為依規。 : 版主跟版副沒有那麼了不起 : 要砍文章請自便 : 不用這樣子還要第一條第二條的 : 不過才大一就拿法律嚇唬人 第一條第二條就叫法律噢?第一條魚第二條魚也是法律囉?小明上街買了三條 吻仔魚,斬去魚頭、剁掉魚尾、刮光鱗片,啊對不起我談了三條法律了… : 我畢業這麼久了都還不敢隨便拿法律出來壓人 : 版主原名版工 : 不過是大家推選出來整理精華區 : 保持版的秩序 : 以免一團亂 請問一下,當你上版時看到一堆內容完全一樣的文章,你會不覺得一團亂嗎? 現在只有兩篇一樣的,明天呢?後天呢?還是要被洗版之後再大刀開鍘,全部 砍掉像西斯板的KOXD? : 不是讓你當上之後用來限制大家的 : 至於版規這種東西 : 是在sex或hate那種極具爭議性的大版才會用得上 請告訴我大版以及爭議性的定義,我會努力經營使法制一變成大版或極具爭議 性的版的。還有,所謂版規一定要大版才能訂,請你找出規定來,一切都依規 定來才不會混亂,這你同意吧? : 一個班版有必要弄成這個樣子嗎 : 廣告文砍不砍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 不過社團招生是每年開始都必然會有的 : 就把他當作散發傳單一樣其實也不會干擾到大家 : 人家不小心po個兩篇也不是故意跟你過不去 : 其真意無非只是招生 所以我沒刪啊,只是拿來做舉例而已,當時的口氣太衝了,對不起。 : 他要是想搞你早被洗版了,還能讓你慢慢的定個第一條 所以我們先訂以免以後被搞,夠聰明了吧? : 太天真了 : 話說回來 : 你連"變更"跟"依歸"都搞不懂是哪些字了 依歸,對不起我選錯字了,傷到你的眼睛我道歉;更在國文中的意義等於變你 是不知道嗎?同義複詞是一定要照你說的方法用噢?你誰啊?中文系教授嗎? 聯考作文滿分噢?現代詩你去把你所謂的文法錯誤的全部挑出來跟作者理論, 他們有人會理你嗎? : 你能不能瞭解文章內容主旨這一點我倒是比較有興趣 這您就不用多心了,在下國文說好不好,看得懂您的文章的能力還是有的。 : 你讓我游泳一學年都無所謂啦~~~ : 反正這也沒在我的最愛 -- 對不起,我在嗆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34.235 ※ 編輯: jimmyyoung 來自: 218.187.34.235 (09/28 19:56)

218.172.183.169 09/28,
先不要在版上筆戰啦~可以私底下寄信討論嗎
218.172.183.169 09/28

218.187.34.235 09/28,
是的 對不起
218.187.34.235 09/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6.38

140.119.196.38 09/28, , 1F
我覺得 他真的是活的不耐煩了...
140.119.196.38 09/28, 1F

61.31.133.63 09/28, , 2F
他學識豐富阿.....說話有條有理呢!!!
61.31.133.63 09/28, 2F

140.119.196.38 09/28, , 3F
對啊 怪不得一直一條魚一條魚的~~
140.119.196.38 09/28, 3F

140.119.196.207 09/28, , 4F
其實我覺得沒必要轉到這裡來噓...
140.119.196.207 09/28, 4F

218.35.55.15 09/28, , 5F
沒轉過來我就看不到了....(壞人)
218.35.55.15 09/28, 5F

140.119.196.207 09/28, , 6F
哦 原文被刪了喔? 沒注意
140.119.196.207 09/28, 6F
文章代碼(AID): #11MLdcNN (NCCU03_LawFl)
文章代碼(AID): #11MLdcNN (NCCU03_Law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