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汪泱若老師的當財研討課程分組
※ 引述《bownie (最好是這樣啦!)》之銘言:
: 原本是想沿用原本的分組名單
: 可是發現如果有同學重新分組的話
: 原本的名單就不能用了
: 所以請修課的同學或學長姐
: 不管有沒有重新分組
: 請交一份小組名單給我
: 謝謝
: 以上 惠君
俊男俊男老大..那你們有沒有要重新分組啊..????
如果有要告訴我喔..我怕我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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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1.10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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