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 針對吳思華校長言論之聲明與連署

看板NCCU作者 (夏亞 阿茲納布 )時間10年前 (2014/03/27 10:16), 編輯推噓1(2125)
留言2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 AprilUi:不太同意此份連署。校長也具有他表達言論的自由,他可以有 03/26 13:55 : → AprilUi:他自己的看法。而今天他的言論也沒有限制學生行動的強制力 03/26 13:56 : → AprilUi:這樣子的連署,反而是像強迫校長同意學生的立場和行為。是 03/26 13:57 : → AprilUi:對校長不公平的。我們可以不喜歡校長這段言論,但不該使用 03/26 13:58 : → AprilUi:連署的方法要校長承認他的言詞有問題。 03/26 13:59 : → AprilUi:個人認為這連署對於學運議題沒有任何幫助,還有點分散焦點 03/26 14:01 : 推 elfpeia:動不動就叫人道歉 言論自由你能有 校長就不能有喔 03/26 14:55 以下針對言論自由, 今天吳思華校長絕對有他以「吳思華」自己立場的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他以「校長」的身分代表了「學校」發言, 那麼跟言論自由就一點關聯性也沒有 代表了整個學校的風氣與對內的命令 舉個例來說好了 假使 馬英九今天說釣魚台是美國的 說這句話是「馬英九」個人的言論自由,大家應予尊重 但如果今天他以「總統」的身分來說,其話語是具有一定的效力與官方立場的 而不是看他的「個人意志」 在國際慣例上,美國是可以針對這句話主張釣魚台主權的。 順道一提,思華當初就是靠教育部(D黨時期) 現在風向一變,果然不愧是尚書大人 你看李嗣涔的發言多謹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08.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CCU/M.1395886567.A.2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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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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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討論可以看下FB交流版。我的看法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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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則報導的重點不在我們校長上,校長那段話的引用,像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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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那則新聞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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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為第一點,我會質疑中國時報的記者是否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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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雖然該則報導說明了校長的身分,但同第1點,我覺得那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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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如此 校長需要澄清 不然就是默許這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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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新聞說服力的方式,且他不是只有掛校長(還有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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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不能說他以此身分受訪,那身份是記者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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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幾點,此聯署直接要求道歉有點超過,應該是要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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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段採訪出面說明,表示他更明確的立場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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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的聯署卻像是強迫校長得同意學生立場,個人認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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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討論對錯 僅針對「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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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說的公眾人物發言本來就該謹慎就是。但也有些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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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這段發言很中性,要說到有爭議好像也不足,如果真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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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先確認一下校長真正的想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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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說身份那段,我的想法大概就是第3點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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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那段採訪內容不代表學校立場。如果他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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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真的有爭議了。我覺得是新聞想讓那話像是政大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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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前"身分 是全國大專校長連會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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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5則聲明裡的人有現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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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隨便切別人的留言,我說的言論自由不是指校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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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補囉 推 elfpeia:動不動就叫人道歉 言論自由你能有 校長就不能有喔 03/26 14:55 → elfpeia:況且校長的發言很中立 提醒的只是針對政院 何必誇大曲解 03/26 15:00 「言論自由你能有 校長就不能有喔 」 VS 「我說的言論自由不是指校長的個人立場」 ??????????????????? ※ 編輯: Nakata0911 來自: 140.119.108.65 (03/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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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立場 後面有說清楚 校長的發言並沒有原文說的那麼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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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聲明一下 我不管校長到底說了啥 只是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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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4:27, , 25F
「言論自由」被濫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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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4:31, , 26F
不好意思,那可以不要又切別人留言嗎 謝謝
03/27 14:31, 26F
悉聽尊便 ※ 編輯: Nakata0911 來自: 140.119.108.65 (03/27 14:34)

03/27 14:35, , 27F
請問你的言論自由不是校長的個人立場 那是???
03/27 14:35, 27F

03/30 00:37, , 28F
站在校方立場呼籲學生理性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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