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把政大女生騷擾到休學的博士生八卦嗎

看板NCCU作者 (藍調爵士)時間12年前 (2011/09/28 18:04), 編輯推噓1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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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Wk3AbL ] 作者: TequilaShot (藍調爵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把政大女生騷擾到休學的博士生八卦嗎 時間: Wed Sep 28 16:54:30 2011 最新消息,林敬倫今天去勒了一個男同學的脖子,有報警了, 我還不知道後續。有請知情鄉民提供情報了。 不管是不是這位男同學和我過去一樣使用黑暗兵法,重點在於我想討論一個問題。 他動手的原因真的只是因為我們激到他嗎? 有人回應說一定是我們寫的文章導致他動手。 反過來我想請問,有多少正常人會因為別人在文章中說了他做的壞事就動手的? 如果他做的事是正常反應也是這個社會覺得正常的事,那今天台灣就是殺戮戰場了。 請別把錯誤推到發文的受害者身上,因為這種邏輯和我所謂的「大人們」沒啥兩樣。 就像這樣: 甲:「你看!就是因為你們不好好保護自己,上什麼BBS寫文章,才會導致他動手! 不是要你們別理他嗎?不是要你們別激他嗎?」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校方當初是站在受害學生背後支持,而且是積極了解受害學生 的身心狀況,進而採取更正確也更合理的方法來保護學生,那麼學生需要承受校方 給的壓力嗎?需要去找各種管道求救嗎?此其一。 其二,我來說個在輔大發生的事,時值一位很受大家尊敬喜愛的老師生日, 我們私下擬辦一個慶生會,參與的就是我們這些喜愛這位老師的同學, 後來當然也會有同學說,我要主動參加,因為我也喜歡這位老師, 所以我們本來就沒有採取什麼邀請,而是同學自行參與,結果林敬倫說,這件事 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不可以舉辦,後來我們放了報名表,填上名字都可以來, 於是他把報名表偷了,又說誰敢報名就視同對他的學術霸權進行挑戰,他一定會 報復,接著沒人理他,大家都還是來了,於是他站在教室門口「點名」, 結果因為他擋在門口又被我羞辱了,他很娘地說了句:「哩靠盃喔」…… 試問各位「大人們」,我們連辦個慶生會都算是激到他,那是不是我們什麼都不能做了? 那剛才舉例的甲言論是不是也可以改成: 「你看!就是因為你們不好好保護自己,沒事辦什麼慶生會,才會導致他動手! 辦慶生會不經他同意又沒邀請他,不是要你們別激他嗎?」 這種邏輯荒不荒謬? 有人說在這兒發文沒有用,如果校方有用,如果檢警有用,如果法律有用, 我沒事在這兒脫褲子放屁幹嘛呢? 如果說在這兒發文沒有用,那麼中指蕭誰去揪?那麼小粉的事誰去爆? 那麼那些意圖自殺而被鄉民救的人現在都不知道到哪兒投胎了! 集思廣益,我相信一定會有更好的方法,也相信鄉民有善的力量,如是而已。 -- 灌水可以消除煩惱解除苦悶健胃整腸助消化袪傷解鬱透中氣暢淚腺消肝火除宿便 顧膽健脾查某美容查甫壯陽閤家歡喜居家旅遊常備良藥清蒸涼拌慢火燉口味絕佳 再配合本人精心調製的黯然銷魂散更具奇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9.57

09/28 16:56,
叫九把刃大大幫你找殺手啊
09/28 16:56

09/28 16:56,
勒脖子犯啥罪? 傷害? 罰點錢而已
09/28 16:56

09/28 16:59,
這傢伙....沒救了
09/28 16:59

09/28 17:00,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09/28 17:00

09/28 17:00,
倫本:你就讓他勒嘛,他累了他就不會再勒了啊。
09/28 17:00

09/28 17:00,
他家應該很有錢,前面有的沒的易科罰金可不少錢啊
09/28 17:00

09/28 17:00,
千元以下罰金,還真輕呢!
09/28 17:00

09/28 17:00,
記者好像對這篇沒啥興趣
09/28 17:00

09/28 17:00,
政大,你還能期望甚麼??s垃圾老歪都能搓掉
09/28 17:00

09/28 17:01,
shamanlin:詳見前文了,除非他這兩年發了大財
09/28 17:01

09/28 17:01,
實務上都很輕的啦..尤其這種勒脖子 驗傷還驗不出
09/28 17:01

09/28 17:01,
用垃圾筒蓋住之後直接打就對了 其他多講的
09/28 17:01

09/28 17:01,
很多被圍起來打到頭破血流的 都沒判多重了
09/28 17:01

09/28 17:02,
不打到斷手斷腳或器官殘廢的也都不會用重傷害起訴
09/28 17:02

09/28 17:02,
我想知道世新BBS 哪個板有小精靈的事蹟
09/28 17:02

09/28 17:05,
幫高調 政大校方真的不知道在幹麻!!!!
09/28 17:05

09/28 17:05,
報警有真的把他帶走嗎....@@?
09/28 17:05

09/28 17:06,
普通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要告,反正刑事是檢sir
09/28 17:06

09/28 17:07,
去忙的,如果判到徒刑(雖然不太可能),五年內故意再犯
09/28 17:07

09/28 17:07,
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有累犯適用。不要怕麻煩而不告
09/28 17:07

09/28 17:08,
除非你已經敲他一筆賠償
09/28 17:08

09/28 17:10,
中止消我知道...可是甚麼是小粉啊?
09/28 17:10

09/28 17:11,
卓越大學 河蟹校園?
09/28 17:11

09/28 17:11,
→ WizZ:用垃圾筒蓋住之後直接打就對了 (暗黑兵法)
09/28 17:11

09/28 17:11,
那些年 我們一起勒的脖子(?)
09/28 17:11

09/28 17:12,
不過為啥他都不敢惹原po?原po你有啥秘訣
09/28 17:12

09/28 17:12,
因為原po沒讓他「得寸近尺」
09/28 17:12

09/28 17:13,
那種過動兒都這樣 今天罵你一句 你閃過去 明天就敢動手摸你
09/28 17:13

09/28 17:18,
他惹我會被我關教室、反跟蹤、耍弄、消遣、惡整……
09/28 17:18

09/28 17:19,
可不可以插他雙眼讓他瞎掉算了 什麼事都沒了
09/28 17:19

09/28 17:20,
賞他一發RKO
09/28 17:20

09/28 17:20,
為什麼這種東西還可以留在政大?
09/28 17:20

09/28 17:20,
你不能關他教室啦
09/28 17:20

09/28 17:20,
紅的明顯 網路力量有用沒錯 但是要看妳用在什麼地方
09/28 17:20

09/28 17:20,
所以他專騷擾女生囉? 男生應該不會乖乖被這樣騷擾吧
09/28 17:20

09/28 17:21,
今天很多人PO文找車禍目擊者是把網路力量用在好的地方
09/28 17:21

09/28 17:21,
你現在是打算如何運用? 讓一堆鄉民在網路上罵他嗎?
09/28 17:21

09/28 17:22,
我想問一下 那種隨機在網路上挑釁 攻擊別人的也有病嗎?
09/28 17:22

09/28 17:23,
ok59420:我想您不如提出好的方法,這才會使我的文章
09/28 17:23

09/28 17:23,
原PO你自己思想也有問題 法律不是沒用 是看妳怎麼運用
09/28 17:23

09/28 17:23,
提什麼方法? 你不是已經決定在網路上宣傳了嗎???
09/28 17:23

09/28 17:23,
最基本寫出來的用意得以彰顯,需要大家集思廣益
09/28 17:23

09/28 17:24,
那請您去看看我那篇網誌,如果不是受害者處處碰壁
09/28 17:24

09/28 17:24,
要我說的話 之前為什麼有提告的人都撤告? 就算知道不會勝
09/28 17:24

09/28 17:24,
有需要這樣做嗎?
09/28 17:24

09/28 17:24,
訴 這種人也要讓法律程序走下去 這樣他才知道會怕
09/28 17:24

09/28 17:25,
今天你撤告反而是給她一種老子沒錯的想法而已
09/28 17:25
如果說找車禍目擊者叫好事,那麼請鄉民幫忙想辦法,例如有人做懶人包,有人從事 律師,有人當檢警,有人當記者,於是整合起這些力量,去幫助受害者,去讓校方或 說大人們思考共犯結構的形成與效應,會是壞事嗎? 至於您說我思想有問題,這隨您去說。真的,我重點不是在這兒。 或許,請您站在受害者同時面臨「共犯結構」以及加害人的壓力時的角度去思考, 也許會更貼近核心問題一點。 ※ 編輯: TequilaShot 來自: 59.117.119.57 (09/28 17:30)

09/28 17:40,
加油~~
09/28 17:40

09/28 17:49,
台灣人魔....
09/28 17:49

09/28 17:49,
他這麼想紅 鄉民為什麼不幫忙讓他紅到走在校園就被認出
09/28 17:49

09/28 17:50,
推 不能放任
09/28 17:50

09/28 17:51,
鄉民能做什麼 也就只有讓他紅阿
09/28 17: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9.57

09/28 18:23, , 1F
有的人真的可以去獄中吃免錢飯了....比蛆還不如
09/28 18:23, 1F

09/28 18:32, , 2F
超傻眼. 我想只有把他長期隔離 事情才有平靜的一天
09/28 18:32, 2F

09/28 18:39, , 3F
可以懸賞1000P幣給我一張他的照片嗎??
09/28 18:39, 3F

09/28 18:40, , 4F
讓我好好提醒學妹們...要離有些人遠一點
09/28 18:40, 4F

09/28 18:45, , 5F
應該說不要讓他看到,如果學妹有點姿色的話
09/28 18:45, 5F

09/28 19:01, , 6F
金夠變態
09/28 19:01, 6F

09/28 19:12, , 7F
他看到我們班上部份女生都會一直對她們微笑點頭
09/28 19:12, 7F

09/28 19:12, , 8F
聽起來好像沒問題....但其實畫面還滿可怕的
09/28 19:12, 8F

09/28 19:13, , 9F
應該沒有女生敢接近他吧 ~___~
09/28 19:13, 9F

09/28 21:06, , 10F
結果警察還沒帶走他...
09/28 21:06, 10F

09/28 21:13, , 11F
有詳情嗎?原因、過程,結果
09/28 21:13, 11F

09/28 21:27, , 12F
推藍色騎士
09/28 21:27, 12F

09/28 21:47, , 13F
怎麼一堆八卦版的文都爆了還是沒上報?
09/28 21:47, 13F

09/28 21:49, , 14F
沒辦法,誰叫學校是學生的"避風港"呢
09/28 21:49, 14F

09/28 22:01, , 15F
我猜明天就會上報,但萬一他看到報紙後做出更暴力的事,先準備吧
09/28 22:01, 15F

09/28 22:02, , 16F
我不信如果指名道姓的寫他的事,他會完全沒反應
09/28 22:02, 16F
那要不要組團打怪?如果有人願意出面去保護政哲所的女同學,會是善事一件。 ※ 編輯: TequilaShot 來自: 59.117.119.57 (09/28 22:35)

09/28 22:37, , 17F
我看到新學術霸權那封信 整個笑了出來 =.=
09/28 22:37, 17F

09/28 22:38, , 18F
我想他遲早會被退學 但這種人不隔離實在太危險了
09/28 22:38, 18F

09/28 22:53, , 19F
組團打怪??好棒的主意耶
09/28 22:53, 19F

09/28 22:58, , 20F
組團+1~~~
09/28 22:58, 20F

09/28 23:10, , 21F
乾脆集合在系館門口,把某人制伏,請醫師幫其注射安眠藥,架走他
09/28 23:10, 21F

09/28 23:54, , 22F
霸權????他應該是拳霸吧ˊ口ˋ
09/28 23:54, 22F

09/28 23:55, , 23F
金臂勾~~~~~~~~
09/28 23:55,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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