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洪老師事件校方沒有做的解釋
身為校友,感覺本案最多的質疑之一似乎是「校方調查處理本案時,究竟有沒有
採取中立客觀立場」。剛剛在法律板看到網友問的問題,我覺得很有道理,轉錄
在底下給大家參考。但是這個問題從頭到尾完全沒有看到校方提出任何合理解釋。
究竟為什麼校方的代表律師,跟申訴學生的代表律師是完全一樣的律師?
如果校方跟洪老師的訴訟在先,校方為什麼會天才到「幫忙申訴學生」找同樣的
律師一起「聯手」對抗洪老師?(根據大學報的報導,「學校幫忙」是申訴學生
自己親口說的)
又如果申訴學生跟洪老師的訴訟在先,則校方為什麼會天真到去找跟申訴學生同
樣的律師做自己的律師?
再如果該名申訴學生說「學校幫忙她」的說法有問題,則為什麼沒看到校方出來
澄清?
從外觀上看起來,學校被人懷疑不夠中立客觀,恐怕不能完全算是無的放矢。至
少還需要一些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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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DeHiJ3q ]
作者: dept2007 (dept2007)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媒體報導的政大女教授與女學生疑似性騷擾案
時間: Sun Apr 10 10:50:56 2011
可能很多大大在媒體上有看到報導
但我的問題不是針對「性騷擾與否」的本身,而是針對底下
這件有點令人疑惑的事:
女教授對政大校方的調查處分不服,跟學校之間有爭訟,
此外女教授也告那名女學生對她不實指控,構成損害名譽。
但是,
在兩件訴訟當中,
政大的律師跟女學生的律師完全是同樣的律師!
這樣子不會很奇怪嗎?
感覺很像學校和女學生聯手起來,兩個打一個?
而且剛剛看大學報的報導,
女學生解釋說律師之所以會一樣,
是因為「學校幫她忙」。
奇怪,學校在這樣的事件中,不是應該保持中立嗎?
怎麼會變成跟女學生聯手的感覺?
網路上現在看到一堆政大學生連署聲援那位女教授,
向學校抗議。整個事件變得很亂。
不知各位法律上的觀點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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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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