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媒體報導的政大女教授與女學生疑似性騷擾案

看板LAW作者 (dept2007)時間13年前 (2011/04/10 10:50),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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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大大在媒體上有看到報導 但我的問題不是針對「性騷擾與否」的本身,而是針對底下 這件有點令人疑惑的事: 女教授對政大校方的調查處分不服,跟學校之間有爭訟, 此外女教授也告那名女學生對她不實指控,構成損害名譽。 但是, 在兩件訴訟當中, 政大的律師跟女學生的律師完全是同樣的律師! 這樣子不會很奇怪嗎? 感覺很像學校和女學生聯手起來,兩個打一個? 而且剛剛看大學報的報導, 女學生解釋說律師之所以會一樣, 是因為「學校幫她忙」。 奇怪,學校在這樣的事件中,不是應該保持中立嗎? 怎麼會變成跟女學生聯手的感覺? 網路上現在看到一堆政大學生連署聲援那位女教授, 向學校抗議。整個事件變得很亂。 不知各位法律上的觀點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7.220

04/10 16:39, , 1F
如果是同個律師的話 該名律師違反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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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6:40, , 2F
看錯了 如果是女律師跟學校請同一個 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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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錯了 如果是女學生跟學校請同一個 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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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04, , 4F
請問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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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3:09, , 5F
學生跟學校請同樣的律師不可以嗎?這樣不是比較方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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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13, , 6F
本案學生和老師是對立者,校方應該是中立的調查及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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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14, , 7F
就像兩隊球員在對抗,怎麼會有[裁判]下海加入其中一隊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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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15, , 8F
抗另外一隊呢?政大校方是不是腦袋不清楚?就連中科環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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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15, , 9F
的環保署都知道不能跟中科管理局/國科會用同一個律師,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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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支持中科管理局也不敢用同一個律師,以避免角色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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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28, , 11F
主要是因為這個事件感覺還有番外篇 要是按照以往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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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29, , 12F
政大學生會這麼反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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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33, , 13F
老闆為何不能挺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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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37, , 14F
學生和老師兩造都是員工啊,兩造相爭請老闆調查和決定,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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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宣稱自己一定客觀,然後又加入其中一造對抗另一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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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打嘴巴嗎?連環保署都想得通的道理,政大校方竟然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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