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事] 這....我有話想說(舉手

看板NCCU作者 (勛)時間16年前 (2010/05/14 15:37), 編輯推噓13(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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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cksunexe:今天修國學長要我自認倒楣,我就這樣算了;換個狀況, 05/14 15:28 → jacksunexe:我之後如果替學生對校方提出意見,校方也要我(們)就這 05/14 15:28 → jacksunexe:樣算了,這就是選民要的嗎?他們只是要選橡皮圖章嗎? 05/14 15:29 → jacksunexe:如果學長的意思是這樣,恕我無法苟同。 05/14 15:29 → jacksunexe:又,當初我語氣強烈的指「不公開不透明」,要的也只是 05/14 15:30 → jacksunexe:一個「為何如此」的理由而已(也就是黃學長上面那篇文) 05/14 15:30 → jacksunexe:用詞強烈這點我仍然要跟各位道歉,但我拒絕因為抗爭的 05/14 15:30 → jacksunexe:對象有比我崇高的地位就乖乖被摸頭河蟹。 05/14 15:31 我不知道徐修國怎麼跟你說得 但今天你使用了'自認倒楣'以及'摸頭'等字眼 意思是說我們處分不當? 你沒有違規? 我們委屈你了? 是這個意思嗎??? 今天對學校抗爭 很好 一直以來我們也在幹 學校河蟹說被摸頭 對 因為我們堅持的事對得是為學生謀權益 但今天你把他扯在一起?? 不對吧? 你據理力爭的點並不是一個正確的事情啊? 因為你沒有做到防範'違反選罷法'的規範所以被處分 你就只要記取教訓以後嚴謹照規章走就好了啊 誰要摸你頭? 今天如果哪個選委污衊你 或者處分不當 我第一個跳出來幫你說話 迄今所有違規處分都是選委討論後謹慎處理的 如果你真的對此不服 歡迎您向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我們可以再好好完整陳述意見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69.209

05/14 15:39, , 1F
一開始的公告版本的確讓我不知我究竟違反哪一條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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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39, , 2F
現在這樣如果是處置我的「不作為」而非「作為」,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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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0, , 3F
當然心服口服。(哲夜場佈要事在身,恕我先失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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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3, , 4F
再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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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6, , 5F
有沒有提起訴願的機制啊?不服處分就訴願或請司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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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7, , 6F
法律救濟,無論成功與否,至少可以得到比較完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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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8, , 7F
我只是路人....只是覺得個案在這裡爭議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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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有說可以跟評委申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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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9, , 9F
印象中,評委的功能在於解釋疑義及判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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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49, , 10F
感謝提醒 ,抱歉 沒有看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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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56, , 11F
評委就司法院阿,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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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58, , 12F
以學生會的架構來說確實是三權分立沒錯啊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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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2, , 13F
可是給人的感覺是學校丟象徵性權益給我們,然後再將他們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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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2, , 14F
然後我們的力量就被分散,反而更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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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4, , 15F
象徵性權益可以請你再多說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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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5, , 16F
這東西如果要談 建議你可以發文討論 因為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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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5, , 17F
推文會容易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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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08, , 18F
那我還是別野人獻曝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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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19, , 19F
這牽涉學生與校方關係還有學生會組織架構 真的範圍蠻大的
05/14 22:19, 19F

05/15 00:15, , 20F
PXsa不會野人獻曝,因為不論是哪個組織都要有防護機制
05/15 00:15, 20F

05/15 00:47, , 21F
總之對選委處分有疑義就找評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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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08, , 22F
我覺得原po搞錯一點 公告懲處結果與開放當事人發生不足代
05/15 01:08, 22F

05/15 01:10, , 23F
表公開透明 是否應說明懲處的依據?
05/15 01:10, 23F
文章代碼(AID): #1BxFsyGZ (NC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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